【立場案裁決】評論文章亦屬「煽動」 海外傳協:港法院被「武器化」
香港的《立場新聞》案判決出爐,兩名被告、《立場》前總編鍾沛權及署任總編林紹桐,因發布評論文章被裁定煽動罪成。有《立場》前記者對當時的採訪,未能成為前上司爭取自辯的證據感遺憾,更直指現時自己時刻自我審查。港警在散庭後亦隨即見記者,形容批評警方打壓新聞自由的人「不分青紅皂白」。有評論指,當分析性的評論文章亦被裁定「煽動」時,香港記者的工作將更困難。
陳朗昇:最介懷未能幫助更多 現「每時每刻」自我審查
《立場新聞》前副採訪主任陳朗昇周四(29日)到庭旁聽《立場》案裁決,在前總編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林紹桐被裁定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後,陳朗昇在法院外接受本台訪問時,透露自己判決前心情很差。
陳朗昇說:「因為一方面我又會想他們沒事脫罪,另一方面我的理性又告訴我機會很低。今日的判詞有提到《立場》是提倡本土主義,去增加市民對政府的仇恨,我自己在《立場》做的直播,我有質疑過本土派為何要攻擊傳統泛民,為何要攻擊六四集會。我的直播沒成為控方任何的指證材料,但亦都沒能為二位被告爭取更多自辯空間的有力證據,這個是我最介意。」
陳朗昇承認《蘋果》、《立場》案後,新聞自由已經可以形容為「差」,今天的裁決亦反映狀況持續甚至惡化:「我亦都很坦白說,自我審查是必然,是我每日都做、每時每刻都做,我一定要好小心每一篇報道、每個字、每句說話、每個標題、每個說法,究竟是怎樣。」
港府:言論、新聞自由非絕對 批評者「不分青紅皂白」
香港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回應裁決稱,港府非常尊重及重視香港的新聞自由,傳媒並非不能批評政府,但要視乎目的,凡涉及犯罪的案件,必須經過法庭公平公正審理,有足夠證據才能定罪。他強調香港新聞自由受法律保障,所有記者如果依事實報道,不存在限制新聞自由的情況。
港警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在散庭後亦有會見傳媒,指法官的裁決清楚表示今次控罪「合憲」,被告在「犯案」時有煽動意圖存在,批評外界指警方打壓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的人「不分青紅皂白」。
李桂華說:「在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的國際公約裡面也說明了,這類的自由並非是一種絕對性的自由,如果遇到一些國家安全的情況、遇到一些公共安寧、公共秩序的情況,是可以施加一些規限的。最近在世界各地也有一些事情,是因為一些假消息、一些煽動性的消息在網上流傳,導致影響了社會秩序、社會的穩定,甚至可能是一個國家安全的情況出現。」
港府「反駁隊」:罔顧事實、用心歹毒、站不住腳
港府發言人周四晚上再度「發炮」,指有個別罔顧事實的傳媒組織,及用心歹毒的反中亂港份子、外國政客和組織,指稱裁決「打壓」新聞自由的説法完全站不住腳。又指有關人士和組織將煽動仇恨的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香港專業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海外傳協:溫和分析評論文章亦屬「煽動」 港法院已被「武器化」
香港海外傳媒協會主席顏寶剛指,今次法庭將相對溫和、分析的評論文章亦定性為「煽動」,並將罪行算到傳媒機構負責人身上,所提的指控「荒謬」,亦是挑戰港人數十年來享有及珍惜的言論及資訊自由。
顏寶剛說:「現在你將這些仍然我覺得比較溫和、立場不算很明顯,只不過是講一些事實分析,而將它歸類為一些煽動罪,其實的確是令香港的新聞自由已經不會再存在,亦告訴全世界其實香港的法院已經被『武器化』,用來針對一些獨立敢言的香港記者和媒體。這個其實不單只是講香港新聞自由的淪亡,甚至乎其實都是法治的一個變相死亡。」
顏寶剛指香港仍然有傳媒工作者守住底線,但預期言論空間會進一步收窄:「無可否認在香港要做一個獨立、敢言,為公眾利益發聲的新聞媒體或記者,其實是越來越困難。我亦都希望公眾仍然有機會繼續支持他們的營運,否則當我們所有這些獨立的媒體記者都消失的時候,其實最後受損的,就是香港的公眾利益和市民大眾本身。」
香港記者協會亦發聲明,強烈反對當局以煽動罪、《港區國安法》、《基本法》23條《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法例,檢控行使《基本法》所保障權利的新聞工作者,並指出在《立場新聞》被搜查後進行的調查,有高達97%受訪新聞從業員認為案件有損新聞自由,而在案件臨近開審又更換了原審法官,審訊歷時將近60日,較原訂的日數幾乎多了3倍,開審後檢控官還大幅擴大審查範圍,檢查《立場新聞》的報道、採訪和評論文章,微觀地審查編輯和記者的意圖;記協認為,眾多事件都在反映香港新聞自由在嚴重倒退。
記者:衛斯、梁銘康(英國) 編輯:施芷珊 網編:畢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