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一哥批示威常客扮受害者 申请者:泄露警约谈内容即犯国安法
《港区国安法》实施4年,六四、七一被列为敏感日子,街头再没有游行示威,曾有政党和民间团体申请,也在国安警诫下取消。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于周日(7日)接受无线电视专访,质疑有示威常客装作受害者,妖魔化国安约谈的安排。又指对涉嫌干犯《国安法》者警诫是合情合理。过去两年,曾多次组织小型示威集会的社民连成员指,今年没有在六四、七一示威,是考虑到「成本」问题。他指《国安法》条例规定不能透露约谈内容,他们就算受压,亦有冤无路诉。
警方:警诫嫌疑犯是天经地义
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简启恩周日接受无线节目《讲清讲楚》 访问,表示在实施《国安法》之前,警方亦会「约谈」示威游行的申请者:「有些人妖魔化指『国安找上门』、威吓他们,塑造自己是受害者、是被打压的一群。可能他们别有用心,目的是希望可以令更多人出来。」
主持人问,「国安署是否从来没有劝阻他们不要进行某些游行示威的计划?」,简启恩并没有正面回应,只说:「国安处如果知道有任何人,有机会干犯《国安法》,我们没理由坐视不理。不要说拘捕,我们指的是问话警诫要求你配合,因为你涉嫌犯上《国安法》,我觉得是天经地义。」过去两年,游行申请人在警署接受警诫后,均取消申请。但简启恩强调,「不办游行示威,绝对不关我们的事,他们要评估有没有风险。」
社民连六四、七一无游行 需考虑代价
社民连内务副主席余炜彬接受本台访问时指出,根据《国安法》63条,被国安约谈或受警戒者要遵从保密协议,不能泄露约谈内容。一旦向外披露便属犯法。余质疑,在《国安法》的框架下,他们就算受到压力也没有申诉的机会。
余炜彬说:「如果他们认为我们只是一出小丑戏,我们在剧本塑造成受害者,也要他们配合,不是这样的话,怎能成就这出戏?我们在六四、七一没有游行,代价是什么?」
余炜彬举例说,去年前职工盟成员黄乃元申请五一游行后被带走。及后在社交媒体表示取消游行,理由是「不由自主但不能讲」;同年亲北京团体「港九劳工社团联会」(劳联)也撤回游行申请,这表示不论民主派或建制派同样受到压力。社民连在国安法之后曾进行四至五人游行,但同样被国安打压;今年六四前夕,余炜彬在西九龙裁判法院集会,警方以涉嫌「在公众地方行为不检」拘捕他。这些「待遇」也令他们难以申请游行。
打击软对抗 透过举报、闭路电视蒐集情报
简启恩指市民可以自由表达意见,警方只会看申请人的动机。只要申请人不是存心煽动市民憎恨或推翻政府,示威游行是可以允许的。而申请人的动机,他认为不难分辨。他又提及有人持续软对抗,以「打擦边球」的形式作多方面渗透,藉网络、书本、电影,或透过假新闻,在适当时机便会煽动市民犯法。
简启恩特以羊村绘本、「黄色市集」贩卖煽动物品案为例,指这是打击软对抗的成功例子。他又称,18区安装了2,000部闭路电视,有助蒐集情报;而2020年11月起至今年6月底为止,国安热线共收到逾75万宗举报,当中逾一、两成是可跟进的个案。
今年54岁的简启恩于2021年接替被卷入光顾无牌按摩院风波的蔡展鹏,升任助理警务处长(国家安全)。2023年,简启恩接替退休的刘赐蕙,担任警务处副处长(国家安全),在《国安法》实施后连升两级。
记者:吴志平(东京) 编辑:陆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