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去年一月圖文並茂報道,指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聯等人到訪台灣,並與支持台獨人士會面。台灣移民署周日(25日)將委託私家偵探偷拍鍾翰林在台活動,並提供給文匯報使用的港人李彬豪驅逐出境。內政部表示偷拍行為侵害人權,提醒在台港人,這類行為可能會被撤銷或廢止居留許可。(鍾廣政 台北報道)
李彬豪委託私家偵探社,跟蹤拍攝鍾翰林在台活動,台北地檢署上星期雖然以不起訴處分結案,但台灣移民署官員周日(25日)上午六點幾,把李彬豪押解到桃園機場驅逐出境,並限制一段時間內不得再到台灣。

內政部部長徐國勇表示,不論本地民眾或外來人口,在台灣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部分紅色媒體以雇用私家偵探社跟拍等不法手段,在台收集相關情報,明顯利用台灣的自由民主來進行滲透、傷害人權,行為不被民主法治社會認同。
大陸委員會發表聲明指,依照香港澳門居民進入台灣地區及居留定居許可辦法第22條、第28條,經許可在台居留的港澳居民,若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活動,得撤銷或廢止其居留許可。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早前接受傳媒提問時,呼籲在台港人自重,切勿以身試法,政府一定會追究相關責任。
邱垂正說:對於此等跟拍相關資料,提供給境外中共黨媒作不當的使用,這種行徑已經涉及侵害人身安全及隱私,我們相信國人都不會認同,也為社會所不容,政府要再度予以譴責。
陸委會指出,本案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認為,李彬豪在台從事與居留目的不符的情報收集工作,並遭任職公司解僱,原在台居留理由已經消失,由主管機關內政部移民署依法強制出境。
台灣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台灣是民主社會,很難杜絕這種事件發生,只能見一個捉一個。他認為,最有效方法是立法杜絕民眾在台協助中國收集情報,以及防止台灣傳媒幫助中國宣傳,才是根本之道。

林榮基說:譬如有一些電視台做了一些不公正的報道,或者很明顯的並紅色政權宣傳,或者歪曲了新聞事實、帶風向,就是失去傳媒應有的公正性或者可靠的真實性報道,這些情況是不是應該加重懲罰?雖然這是一個自由社會,但是在傳媒上都不能失去公正性,台灣也要通過這種手段來保護自己,我覺得是必須的。
香港入境處表示,得悉事件後,已即時透過在台的香港經濟貿易文化辦事處,了解情況,又說,入境處及經貿文辦至今並未接獲港人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