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多個民間團體周四(3日)前往行政院陳情,要求政府立即根據《港澳條例》啟動「HF-177」庇護機制,讓百多名因「反送中」來台香港手足,可以得到一個合法身分繼續留在台灣。來台兩年的手足阿K指,以工作身分不能申請定居,只好被迫選擇人生中並無規劃的就學留台,但也擔心畢業後未必能符合繼續居留條件。
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香港邊城青年等多個團體,周四上午在行政院大門口前舉行記者會,高呼口號要求政府依照《港澳關係》條例,立即給予滯留台灣手足合法居留身分。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江旻諺表示,在「反送中」接近三周年之際,已有超過百位手足逃到台灣,政府除了給予照顧外,到目前仍未落實及啟動當初承諾《港澳關係》第18條的庇護機制,讓留台港人可直接申請合法居留。

江旻諺說:按照18條的規定,我們按照《港澳關係》施行細則第25條的規定,這些流亡的手足應該可以直接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他的居留身分代碼「HF-177」,這就是一個正式的庇護身分,這就是一個依法行政,依照《港澳關係》第18條規定可以給予手足的身分。他很明確的給予手足一個居留身分,這些手足並不需要去當學生來換取居留證;並不需要去就業才能換取居留證,相反的他就是以庇護居留的身分待在台灣。
台灣人權促進會副秘書長王曦指出,在台定居對香港手足十分重要,定居就相當於入籍,擁有台灣身分證與護照,可以在台灣長期居住,無需像居留一樣一年換證一次。
王曦說:(台港)交流辦公室在協助他們的時候,其實全部的協助方法都是依照一般的居留,像工作的,他申請的號碼其實是「HF-171」,不是「HF-177」,這是一般工作居留申請的一般代碼,跟177是不一樣的。如果你是想要就學的話,你可能還有機會經過9年,至少還有一個機會去申請台灣的身分證。但如果你是工作,工作期間除了可能會發生譬如公司有變故,被公司辭退或開除。如果這個台灣人被開除的話,我了不起難過但我可以找下一個工作;如果是香港手足直接影響到你的合法居留身分,導致你有可能擔心自己會不會被遣返香港。
出席陳情的香港手足阿K表示,流亡台灣已經兩年,為了想繼續留在台灣,只好選擇人生規劃中從未想過的讀書,否則要被迫離開台灣。

阿K說:你直接選擇工作,在台灣你是完全沒有辦法可以取得定居的資格,考慮到因為我自己的護照其實那個時候很快到期,我很害怕自己在台灣會變成一個沒有國籍沒有身分的幽靈,所以我沒有辦法去選擇。為了以後可以有機會可以在台灣定居,有機會以台灣人的身分留在台灣,在極權的前線繼續我在香港還沒有辦法完成的事,所以我只好去讀書。
香港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退休教授何芝君表示,在台灣的生活困境和擔憂,讓很多手足身心情緒受到困擾,不少人因此向精神科或心理諮商求助。如果手足能確保申請定居途徑的話,將有助於改善這些心理健康困擾。

何芝君說:因為政治風險離開香港,以為可以在台灣安身立命的、建立一個新的家的手足,心情卻不斷因為留台定居的條件,以及它的不確定性而產生極度的不安和徬徨。例如他們會擔心失學、退學或者失業,就需要在限期之內離開台灣。也有一些是憂慮在畢業後,找不到符合高薪要求的工作而要離台。
陸委會回應表示,對於港人協助事務,相關機關都會依據人道原則及相關法規妥適處理有關個案,政府已根據法令訂定相關處理準則及審查標準,審酌個案安全與自由,受緊急危害程度及人道原則,作成適當決定,並交由台港服務交流辦公室專案協助。對已許可在台停留或居留者,進一步輔導相關個案順利在台就學、就業等,協助個案能在台安心生活。
記者:鍾廣政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