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至周六(19日)將屆五年。在台灣,多個團體和立委周五(18日)在立法院前,舉行「中國不正關押5年,讓明哲回台灣」記者會,提出「5年期滿,立即釋放」等訴求。陸委會呼籲北京當局,儘速公開李明哲的釋放資訊,並且儘快讓李明哲平安返台。
由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發起,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華人民主書院等多個組織,周五上午在立法院前集會,高呼口號要求中國當局盡快釋放被關押5年的李明哲。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李明哲在中國已經遭關押1,825天,在19日即將關押滿5年。國際特赦組織5年來不斷呼籲中國釋放李明哲,如今中國政府就算要堅持所謂侵害言論自由的不正判決,李明哲被關押的期間也即將超過所謂的「5年刑期」,中國政府再無理由持續關押,或是用任何的藉口將明哲滯留於中國。

邱伊翎說:李明哲在被關押於中國的這段期間裡面,他所遭受到的是非常不人道的待遇,包括他吃的是腐敗的食物、曾經在冬天很冷的溫度底下,他的保暖衣物被丟棄。還有他在監獄裡面服刑的這段時間,從來都沒有辦法跟他的家人、妻子通任何一通親情電話,他也沒有辦法寫任何一封信出來,這些都已經違反了中國自己關於監獄法令的要求。
台灣立法院人權委員會會長、立委王定宇表示,李明哲不是罪犯,他在社交網站上所說的話和主張,放到世界所有自由民主地區,都沒有違反任何一條法律。

王定宇說:而他(李明哲)不是罪犯,到現在被關押了五年左右的時間,家人付出的心力,連美國主要國家發聲援救都沒有辦法。中國的法治、中國的黑暗中國人自己知道,可是他們永遠不曉得,這樣子的黑暗面讓中國在世界上被大家討厭是有原因的。以他被關押的時間明天滿五年,以他們的「國安法」顛覆罪相關,四月份會滿五年。我們希望中國政府用他們自己的標準,應該就讓李明哲回到自由的國度,回到台灣。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指出,如果是以民主國家的標準,中國早就應該要釋放李明哲,他根本不是一個罪犯,更不應該被關押。
林昶佐說:但是即便我們被迫降低到中國這樣的標準,五年也已經期滿了。在他最低的標準,在他(中國)作為國際上面人權指數排在倒數幾名的最低標準,他也應該走出自己的低標,而不是自己一直往下探底,自己不斷打破自己的低標,我覺得這樣真的是沒有辦法讓人接受。也希望不只是李明哲,包括很多的台灣人、加拿大人、美國人,也有很多的歐洲人、瑞典人、澳大利亞人,其實都被不當關押在中國。
記者會結束後,團體沿立法院遊行到監察院,並在路上綁上要求中國釋放李明哲絲帶聲援。

陸委會回應表示,李明哲循正常程序入境中國大陸,遭限制自由到判刑關押,陸方皆未循兩岸協議管道通報台方。在疫情期間,大陸方面亦未同意李明哲與家屬撥打親情電話瞭解繫獄狀況,另外家屬迄今無法得知判決書內容與李明哲服刑期滿之具體釋放日期,對於中國大陸司法制度人權保障不周,深表遺憾。

記者:鍾廣政 責編:方德豪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