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預期明年四月刑滿 人權團體憂節外生枝昐可如期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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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因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遭中國判刑五年,預計明年四月刑期屆滿。,但中國至今仍未告知家屬具體釋放日期。在台灣,多個團體呼籲中方如期讓李明哲返回台灣。有人權組織認為,從近期加拿大商人邁克爾的案件體會到,中國司法制度無法達到國際法的最低要求,希望陸委會重新檢討對中港澳的旅遊示警制度。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秘書長邱伊翎周一(30日)在立法院外,帶領出席記者會的團體代表高呼口號,要求中國如期釋放李明哲。

邱伊翎表示,中國除了判處李明哲五年刑期外,還加判「剝奪政治權利兩年」。她擔心中國政府在刑期結束後,再以此限制李明哲人身自由。

加籍商人邁克爾案件為鑑 人權組織籲檢討中港澳旅遊示警制度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表示,從加拿大商人邁克爾近期被中國法院以違反國家秘密罪重判11年,可以看出中國司法過程不透明,也無法達到國際法的最低要求。他希望陸委會能重新檢討,對中港澳的旅遊示警制度。

施逸翔說:我們認為,陸委會2014年的旅遊示警,只放入人身安全的指標是非常不足夠的,以李明哲等至少400多個的各國公民的案例,我們認為陸委會以及相關政府機關,應該要根據這些案例去進行研究。應該要建立完整的人權示警機制與風險評估,並應該要提供充份的資訊,讓台灣人知道,如果你真的非不得已要前往中國、澳門跟香港,你應該要採取甚麼保護措施。

2021年8月30日,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陸委會應建立中港澳的人權示警機制。(鍾廣政 攝)
2021年8月30日,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陸委會應建立中港澳的人權示警機制。(鍾廣政 攝) (Raymond Cheng)

人權公約研究員 : 台灣應儘速與陸方釐清李明哲如期返台權利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研究員楊剛希望台灣政府儘速與中方釐清李明哲刑期結束後,相關法令的執行方式,確保李明哲服完五年主刑後,如期回到台灣的權利。

楊剛說:政府跟民間一樣都需要一套完整有系統的訪問記錄跟統計,這樣才能清楚的描述跟知道中國境內,尤其是涉及司法審判跟執行面的人權侵害的樣態跟規模。我們希望陸委會,對台灣人在中國失蹤的近況以及服刑進行研究,作為日後在國際社會中,為台灣人爭取權利的基本材料。

立委 : 李明哲釋放問題是中國能否依法治國試金石

無黨籍立委林昶佐指,李明哲能否如期釋放,是體現中國是否遵守依法治國的承諾。

林昶佐說:因為現在中國跟西方社會,乃至於民主國家和自由陣營的國家有很大的對抗,不管中國用甚麼樣的藉口理由,來掩護他自己違反自由民主人權基本價值的行為。今天我們要求的期滿釋放李明哲,都是依照他們自己的規定,不是依照西方社會的壓力、不是依照任何一個國際社會上面其他的約束來來約束他。是要求他依照自己規範和法律,在期滿的時候應該要釋放李明哲。

2021年8月30日,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中國應依照自己法律規定,刑期屆滿立即釋放李明哲。(鍾廣政 攝)
2021年8月30日,無黨籍立委林昶佐:中國應依照自己法律規定,刑期屆滿立即釋放李明哲。(鍾廣政 攝) (Raymond Cheng)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表示,中國正式公布李明哲案件前,一直隱瞞李明哲的行蹤,目的很簡單,就是散播恐懼,這是極權國家的統治手段。事實上,不只是來自台灣的李明哲,包括香港、新疆、西藏,以及中國的民主人士和人權律師,都面臨這樣的問題。

邱顯智說:從歷史來看的話,極權者最害怕的一件事情就是大家對這件事情持續關注,所以為甚麼我們要對李明哲這件事情持續關注,正是因為這個就是中共目前最害怕的一件事情。他這樣的暴行能夠繼續做的原因,就是因為大家遺忘並且沒有關注這件事情,所以我們希望大家一家要持續關注這樣的問題,能夠給北京一個壓力,讓他知道我們並沒有忘記李明哲。

2021年8月30日,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大家應持續關切李明哲,讓北京受到壓力停止暴行。(鍾廣政 攝)
2021年8月30日,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大家應持續關切李明哲,讓北京受到壓力停止暴行。(鍾廣政 攝) (Raymond Cheng)

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2017年3月從澳門入境大陸後失蹤,同年11月被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5年徒刑宣判,褫奪政治權利2年,成為首個以此罪入獄的台灣人。

記者:鍾廣政 責編:李奇 網編:林詠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