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审议香港人权状况 委员批《国安法》及「煽动罪」侵害人权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就香港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连日进行审议,会上有委员质疑《港区国安法》侵害公民权利,及港府以「煽动罪」打压民主自由。港府代表回应指《国安法》保障人权,而「煽动罪」的庭审都有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权。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上周四(7日)起连日审议香港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副主席布尔坎(Christopher Bulkan)就《港区国安法》提问,质疑《国安法》立法程序,批评该法把批评政府的行为刑事化,并具有域外管辖权等。
联合国专家称呼叫「光复香港」 无害 促港府交代如何危害国安
布尔坎又提到,即使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曾向港府提出「煽动罪」定义过广,港府仍无意收窄其定义范围,更在2020年后动用这条由殖民地政府留下的「煽动罪」,针对行使基本言论和集会自由的社运人士、学者、记者甚至普通市民,对他们作出拘捕、检控和定罪,包括禁止出版儿童书籍、在法庭鼓掌、呼叫「光复香港」(Liberate Hong Kong)等口号或只是在社交媒体批评港府防疫政策这些民主社会下的正常行为,要求港府交代这些行为如何危害国家安全。又要求港府交代《港区国安法》如何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下的人权。
布尔坎说:这些行为在民主社会都是可以接受的,这是合法地行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护的言论自由。在民主社会,个人有权批评政府,「煽动罪」不应成为打压反对声音的藉口。
另有委员强调,即使在国家安全考虑下,也不能削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人权。而《国安法》被告中有25%不足二十岁,其中九名被告是未成年人士,甚至有三人只有十五岁。而125名《国安法》被告中,有一半已被羁押超过一年。
港府官员强调《国安法》实施不影响港人权利
这次是继2013以来,联合国机构再度对香港履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情况进行审议,也是《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的首次。不过,港府以疫情为由,只由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率领代表团,以视像形式与会。
香港保安局副秘书长廖李可期(Apollonia Liu)反驳委员的相关指控,强调《港区国安法》条文列明保障人权,并不影响港人权利。
廖李可期说:这可导致严重暴力和恐怖主义行为,这些问题都引起国家安全忧虑。我们必须强调,这些煽动和危及国家安全的行为可导致严重后果,我们必须防止及打击。
她又强调,动用「煽动罪」的背景是2019年的社会混乱及暴力,包括「港独」和「自决」活动。另有人以传媒、文化及艺术等「软对抗」方式「激化」大众,煽动对中央政府及港府的仇恨及对抗。但她声称,近期的「煽动罪」庭审,法庭都有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权,并在国家安全和言论及集会自由之间取得平衡。
记者:吕熙/江日禾 责编:毕子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