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土地糾紛案三被告提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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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赤峰巿翁牛特旗法院﹐判處前人大代表及五名牧民兩年至緩刑案件﹐其中被判監的村長及兩名牧民﹐近日先後提出上訴。(海藍報道)

赤峰巿新蘇莫蘇木鄉白音敖爾嘎查村(簡稱嘎查村)村長兼人大代表圖力古日及五名牧民,上月全被判刑。圖力古日及牧民特古斯巴音被判監,另四名判緩刑,其中烏蘭巴音及納辛達尼提出上訴。

納辛達尼向本台表示,他在本月初已委託律師提出上訴,烏蘭巴音亦上訴,其餘二人則不清楚。他又指,對判刑感到不公平,希望討回公道,因為當天有四十多名牧民上訪,而且上訪是合法的,法院僅對其中六人判刑,他們根本沒違法,又被判緩刑兩年,兩年內那裡都不能去。此外,他們還交了五千五百元罰款,實在不服因此要上訴。

他說: 我們判刑一年半,緩刑兩年,我們不應該判刑一年半,又不是我們幾個人幹的事,是我們一個小族四十多個人幹的事。

被判刑的圖力古日另一律師胡寶龍,上週四曾到翁牛特旗看守所。他向本台表示,圖力古日堅持無罪,他願意上訴,他主要就上訴狀與圖力古日交換意見,他的狀況不錯,情緒可以。他又指,此案由赤峰巿中級法院處理,不會由高院負責,他預計二審將會開庭審。

圖力古日及牧民特古斯巴音,上月31日被翁牛特旗法院以 "破壞生產經營秩序"罪,判監兩年。判決書內,另外4名牧民烏蘭巴音、穆可巴音、納辛達尼亦以"破壞生產經營秩序"罪,同一天被判刑年半,緩刑兩年,而吉日格拉圖因為在法庭上已經認罪,他被判刑一年,緩刑一年。

圖力古日與5名牧民因阻止土地被強佔,大約6個月前先後被捕,案件去年11月13日在翁牛特旗法院一審開庭,其中4名被告上月獲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