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洪勞教案 法院駁回精神賠償

重慶網民方洪涉打黑言論被勞教,雖然早前獲撤銷,他入稟法院要求國家賠償,週四一審宣判,其中精神賠償被駁回,經濟賠償約七萬多元,比早前勞教委的決定稍有增加。他對精神賠償被駁回感失望,暫未決定會否上訴。(海藍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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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網民方洪聽完宣判後,從埑江縣法院走出來。(照片來自黃成城微博)
重慶網民方洪聽完宣判後,從埑江縣法院走出來。(照片來自黃成城微博)

方洪(又名方竹筍)案件週四(31日)上午約9時半,在埑江縣法院宣判。方洪向本台表示,法官宣判有關他的國家賠償申訴,其中實體賠償,法院判賠償他351天約七萬多元,比勞教委早前決定只賠347天稍有增加。另外,精神賠償被駁回,他對此感到失望,當局漠視公民的精神損害。

方洪又指,他可以在15日內上訴,要與律師商量後作決定。他說:跟律師商量後再說,上訴的話涉及很多東西。從任建宇的案件看來,重慶還是不想走法治之路,中共也不想走法治之路。這個上去後,也是對法治的一個失望。


方洪又指,勞教對一個人的精神損失太大,它對一個人、一個家庭的傷害,可以說非常大。

去年9月28日,方洪到重慶第三中級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國家賠償。早前他向勞教委申請國家賠償時,他們沒作精神賠償,其他賠償亦不足。

2011年4月21日,方洪就李莊律師案,在微博發表涉及薄熙來的一坨屎言論,4月27日被判勞教一年。去年4月24日他獲解除勞教,同年5月8日,他向重慶三院起訴該勞教違法,6月29日獲法院判勝訴。

到法院旁聽的重慶網民黃成城指,他與另一撤銷勞教的網民彭洪以及公益人士,大約六人上午亦到法院聽宣判。法官在庭上指,勞教沒有對方洪做成嚴重精神損失,依法不賠償精神損失。黃成城認為這說法很不對,非法拘禁一年還沒有精神損害,沒有嚴重後果,他不知道法官是依那個國家的法律。

黃成城又指,重慶勞教委如只承認限制自由的賠償,他與其他被勞教的人不會同意,他們會提出抗議。對於精神損害和其他間接的經擠損失,包括名義上的賠禮道歉,他們會努力爭取。至於他本人,他正與璧山公安局及勞教委協商國家賠償,如不作精神賠償,他會到法院起訴。

他說:他們一概不承認,只承認限制自由部分(賠償),他們什麼錢都不賠的話,下一步也只有上法庭,不管判決最終結果怎樣,也只能夠上法庭。

2010年2月,黃成城因為在網上QQ提及茉莉花,3月18日他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拘,4月13日被判勞教兩年,去年12月17日獲撤銷勞教。

因評當時是重慶市委書記的薄熙來而被勞教的重慶網民劉世銀指,法院宣判方洪沒有精神賠償,當局的這項判決,令其他人以後也會沒有這些賠償,後續可能很多人會起訴。他又說,像他向勞教委提出國家賠償,它僅賠限制人身自由部分,其他包括他訴訟的律師費都不賠。

劉世銀指,雖然方洪已宣判,但他將會向法院提訴訟,要求精神賠償,他預料當局勸喻他不要起訴,賠兩、三萬和解。他說:我們希望精神損失能夠得到合理的賠償,但公安機關不願意賠,每個承辦單位亦是。勞教委負責賠償是每天多少錢(限制自由部分),然後其他的承辦單位賠償,但承辦單位也不想作賠。

就被重慶警方刑訊,劉世銀指,他要追究刑訊警察的責任,不過,通過法律途徑去起訴警察,沒有可能,只能去檢察院舉報,現在不知道哪個渠道有效,還未決定怎做,正在諮詢中。

2009年11月劉世銀被當局以"誹謗罪"判勞教兩年。去年7月曾到重慶一中院申訴,要求重新審判案件被拒絶,同年10月24日獲撤銷勞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