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违规征地村民循司法维权
2012.04.19
原告是北京大兴区居民徐庆岭及于琴凤夫妇,他们指北京国土资源局,在无经过合法程序下,容许市国土储备中心大兴分中心,把他们村内的集体土地,纳入为土地储备。案件周四于大兴法院开庭,历时两个钟。
徐庆岭夫妇的代理人,山东维权人士倪文华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周四的庭审主要由双方陈述理据。他说,该局在许可纳入土地储备过程中违法,侵害村民的合法权利。此外,拆迁许可证是2010年12月发出,但该局于同年10月已决定对该地区的集体土地进行储备,明显违反“先征后储备”的规定。
他说: 土地是村民的,土地征用时,既没有开听证会,也没有发布公告,我们认为这个程序违法,应当撤销。
倪文华说,法院无按规定预先告知法官的名单,他要求法官回避被拒绝。
他说:他们没有按照法律的规定,预先三天通知我们法官的名单,到开庭时才通知我们,剥夺我们的知情权,我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审查。他们没有回避,说这不符合回避的条件。
倪文华表示,法官择日再作出裁决,而他对胜诉亦不感乐观,但认为必须为村民维权到底。
原告徐庆岭表示,当局突然在2010年10月贴出通告,指该村近30公顷土地,被纳为土地储备,但并无列明用途。其后才陆续与村民商讨拆迁赔偿,并开始拆卸村内的房屋。由于赔偿太低,他拒绝接受。大部份村民因遗失房地权的证明,又怕与官员斗争,被迫接受。至今,近九成的房屋已被拆卸。
他说: 我占地大约0.6亩,当时他们赔偿不合理,所以就不跟他谈了。现在都拆了八、九成。
徐庆岭说,他曾向国土资源局出示他拥有的房地权证明,但该局拒绝承认。他遂向法院提出诉讼。但周四的庭审,法官并没有给与他陈述的机会,他感到失望。
记者曾致电北京国土资源局欲查询对案件的回应,但电话无人接听。
南京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表示,按照法律规定,被纳入为土地储备的必须是空地,有关部门亦须按既定程序进行,否则就属违法。
他说:土地储备按国家规定,必须要是空地,上面不能有建筑物,要是有房屋的,就先要有征地过程,否则就是违法。如果有争议,就要开听证会。
不过,他说,由于中国司法部门不独立,相关的土地案件,即使理据充份,都难以获得胜诉。
有关的案件原定于2月中开庭,但法院突然临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