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言入獄】涉「侵害英雄烈士名譽」 中國知名傳媒人羅昌平被判囚7個月
中國知名傳媒人羅昌平,因在微博被指「侮辱英烈」,他早前認罪,周四(5日)一審被判監7個月,並須在媒體公開道歉。此外,羅昌平願賠償8萬元人民幣,用於紀念或宣傳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跡,並已支付到位於遼寧省丹東市的抗美援朝紀念館,法院「予以認可」。
需於報章公開道歉 賠償8萬元宣傳抗美援朝事跡
海南省三亞市城郊法院微信公眾號通報,周四(5日)對羅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暨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依法公開宣判,判處羅昌平有期徒刑7個月,並承擔在《新浪網》、《法治日報》和《解放軍報》上公開道歉等民事責任。此外,羅昌平願意賠償8萬元人民幣,用於紀念或宣傳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跡。
被指「否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抗美援朝精神」
海南省三亞市城郊法院的判決稱,羅昌平使用微博帳號發表侮辱、嘲諷英雄烈士等違法帖文共9篇,其中去年10月6日在觀看電影《長津湖》後,發文侮辱在長津湖戰役中犧牲的志願軍「冰雕連」英烈,「引發公眾憤慨,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認為他否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抗美援朝精神,行為構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譽、榮譽罪。
上述貼文被微博用戶舉報,微博在同日10時8分處理,處理前被閱讀2萬2397次。羅昌平隔日刪文,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後,他在下午1時48分於微信朋友圈發布致歉聲明,但是先前貼文內容已經在網上傳播。至下午2時許,羅昌平到三亞市公安局吉陽分局大東海派出所投案。
早前一位羅昌平的前同事對本台指,此事在於讓更多人閉嘴,即便是面對官方扭曲基本事實、虛構所謂的光榮和感動,也沒人敢再說真話。
羅昌平曾舉報原國家能源局長劉鐵男貪腐
羅昌平曾任《中國商報》首席記者、《新京報》深度報道部主編、《財經》雜誌副主編,並公開舉報原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兼國家能源局局長劉鐵男貪腐,而導致其落馬。他被稱為80後輿論領袖、新一代媒體領軍人物。在其微博帳號被封前,擁有超過220萬名粉絲。
2021年10月,中國官方為進行反美宣傳,力推愛國電影《長津湖》,引發知識份子的反彈,羅昌平在微博對中國當年抗美援朝戰爭的正義性、以及被凍死的「冰雕連」的犧牲提出了質疑,但迅速遭到官媒和小粉紅的圍攻。
記者:淳音 責編:李世民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