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上訪媽媽"唐慧女兒被迫賣淫案,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2名被告的死刑,並發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審。唐慧表示對判決感到不公平,將從法律途徑及上訪討回公道。(海藍報道)
官媒人民網週四(6月12日)報道,強迫唐慧女兒賣淫案的兩名被告周軍輝及秦星,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兩人死刑,發回省高院重審,有關裁決書由高院送達兩名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鑒於周軍輝和秦星強迫賣淫的暴力、脅迫程度、犯罪,情節的惡劣程度尚未達到情節特別嚴重,對2名被告以強迫賣淫罪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量刑不當,本案覆核期間出現新的證據,可能影響對秦星是否構成立功的認定,依法應予查明。
唐慧向本台表示,得悉不核准2名被告死刑,並發還重審,心情很難受,周軍輝及秦星不用判死刑,對其女兒不公平,他們毀了女兒一生,(兩被告)最後郤活得很好。她將重新委託律師打這場官司,過往協助她打官司的律師未知是否會接受案件,她已逐一致電律師們,暫時未落實委託那一位。此外,她亦知道前代表律師浦志強被刑拘,她不清楚浦涉及何事,但感到難過,因為浦是很好的律師,而且對她幫助很大。
唐慧曾因為其女兒事件上訪被判勞教,但這次最高法院的裁定,她除了遁司法途徑討公道外,她表示仍會繼續上訪,那是她的權利。
唐慧說:我也要用法律途徑去追究,但我還是會去上訪,我覺得上訪是我們的權利,幹嗎我不能去上訪﹖我覺得遇到不公平的事情,我只能去上訪,我不上訪,我還能到哪裡去說話﹖我還能跟誰說話﹖
至於女兒方面,她指,現年18歲的女兒的病情比前好了很多,可以恢復上學,但她的性病很難治癒,需要定期看醫生。她儘量不讓女兒知道有關裁定,但她可能上網看見此事。
就有關裁定,北京維權律師劉曉原指,一般只要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發還重審,不會再判死刑,可能改判死緩或無期徒刑。如果有新的證據能充份推翻判決,可能量刑有所不同。
他又指,唐慧女兒作為被害人一方,她只能遁民事部分上訴,目前情況不太樂觀。
劉曉原說:她那個重審,當然上訴的話,因為她是被害人的一方,她要上訴也只能針對民事部分,刑事部分她認為判錯的話,她可以要求檢察院抗訴。她那個案件,我估計對方目前這種狀況不大好辦。
2006年10月,唐慧11歲女兒樂樂(化名)被兩名被告誘騙、強奸,並賣入色情場所強迫賣淫3個月,秦星強迫唐慧女兒接客一百多次,期間被劉潤、蘭小強、秦斌、蔣軍軍等輪姦,直至12月30日被家人發現報警解救。2012年6月5日,湖南省人民法院終審裁決周軍輝和秦星死刑,劉潤、陳剛等人被判無期徒刑,秦斌被判15年。
唐慧認為判決不公,到各部門上訪,2012年8月2日,被永州巿勞教委以"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勞教一年六個月,引發輿論關注。8日後,湖南省勞教委決定依法撤銷唐慧的勞教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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