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代理網絡平台「非新聞」案件的廣東律師黃思敏,3年來都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限制出境,她近日再向出入境管理處了解情況,才得知又被當局延長禁止出境期限3個月。她現正循法律途徑要求當局給予她交代。(黃樂濤 報道)
黃思敏自從代理「非新聞」創辦人之一李婷玉的案件後,就開始被當局打壓,於2015年下旬,已被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限制出境。她周三(5日)向本台表示,周一(3日)到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了解情況,但是有關人員告知她,限制出境已被延期3個月,即至今年11月,並指這是其家鄉武漢市公安局的決定,她要求當局交代事件。
黃思敏說:前一段(時間)是北京市公安局(控制),北京市公安局可能限制了一段時間,然後又變成了天津市公安局,天津市公安局限制了一段時間的話,又變成了武漢市公安局,我猜測可能跟709相關聯的,我從來沒有拿到任何決定,跟這個通知,我也沒有簽收過法律文書,我是也在做一些信息公開就是說她們(當局)是因為甚麼原因限制我,要限制多久,為甚麼?依據甚麼法律。
她表示,因為想到香港旅遊,及為家人買藥,所以就向當局查問自己的出入境狀況,而在709事件發生前,她亦到過香港多次,每次亦只是觀光,並沒有做一些維權活動及聯絡任何民主人士,黃思敏批評當局的做法無理。
黃思敏說:我15年的5月吧還來過香港,我是單純的去旅遊和購物,我家人生病就是有一些需要買一些藥品呀等等,有這方面的需要,就是這個方面,但是她(當局)為甚麼要限制那個,這個我就不太明白了。
對於黃思敏被限制出境,本台分別致電廣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及武漢市公安局了解情況,但電話不是無人接聽就是接不通。
黃思敏曾因代理「非新聞」李婷玉案而被注銷律師執業證。她的原執業律所在武漢市司法局多次壓力下,於去年8月不再續聘她,她在武漢執業無望的情況下,打算轉移到廣東執業,但廣東省司法廳一直打壓她,導致她無法執業。
另外,被關押近7個月的江蘇維權人士徐秦取保獲釋,現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目前已經回家。徐秦的丈夫郭先生表示,妻子仍在當局嚴密監控下,並沒有獲得自由。
郭先生說:應該還在監控,監視居住。
記者問:就是何時才可以恢復自由這樣子?
郭先生說:我估計不行,中國不能嘛,應該是。
徐秦是由異議人士秦永敏創辦的「中國人權觀察」組織積極參與者,長期關注中國人權狀況,於今年初,徐秦準備申請旁聽隋牧青律師被吊照聽證會時,被國保騷擾,之後便被抓走關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