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律師李莊在代理“重慶龔剛模涉黑案”過程中,因涉嫌偽造證據、妨害作證罪,被重慶警方拘留,此案被媒體稱為“律師造假門”。
北京律師張凱向本台表示,他與李方平及黎雄兵律師,週三(16日)分別發出3封信給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公安部、全國律師協會、《北京青年報》,要求當局關注事件﹐他與李方平致全國人大及公安部的建議書內容差不多,表明案件涉及李莊指控公安刑訊逼供,不管此事是否屬實,公安是涉案單位,不適合偵查此案,應該迴避,改由其他偵查部門調查。
李方平的那封信先寄出,所以他的那封用作電郵徵集聯署用途,現時獲得部分律師支持。
張凱表示,另一封是寫給全國律師協會,希望律協能維護律師權益,他們在信中指出重慶警方存在程序違法的問題。李莊案中,重慶警方涉嫌侵害律師會見權、閱卷權及辦案程序違法等問題,另外,當地政府利用媒體輿論誤導打黑案。他說:比如說律師會見的問題。另外,他們搞公、檢、法、司聯合調查組,這個完全荒謬,從法律角度來看,公、檢、法、司怎麼聯合,他們的權責不一樣,你這樣聯合起來,被告及疑犯的權利怎樣保護。
張凱認為《北京青年報》對李莊案的報道,帶有誹謗性的語言,甚至污衊律師形象,不僅對李莊,而是針對所有律師的污衊﹐曾發信要求道歉。
《東方早報》週四報道,在這封《關于重慶打黑“律師造假門”事件的律師建議書》中,李方平等20多位律師除了對部分律師偽造証據、勾結拉攏某些政法官員等不法行為表示譴責外,還建議公安部“比照文強案”,“指定重慶市以外的警方異地管轄”偵辦李莊案,理由是:李莊是被指控唆使龔剛模“謊稱被刑訊逼供”,而龔剛模涉黑案又是重慶市公安局直屬“打黑辦”偵辦,重慶市公安局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應該避免。
與李莊參與同一宗案的朱明勇律師,他代理龔剛模涉黑集團同伴樊奇杭案件。朱明勇表示,他曾經在重慶法院外見過李莊一次,但並不了解他的案件,而他本人多次到重慶與被告見面,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但每次會面仍有警員在旁。他說:我知道我辦的案件,其他案件不太清楚,(警員)一直是在場,不知用什麼詞形容他,比如具體他是幹什麼,但他確實在場,而且我的電話是被監聽的。
李莊於12月13日被檢察機關批准逮捕。警方指控李莊教唆龔剛模,編造遭公安機關刑訊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便失禁”等謊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