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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帶領村民維權而屢遭打壓的廣東維權人士李碧雲,多年來飽受迫害致殘。當局指控她"涉嫌妨害公務"一案的二審,原定周三下午在佛山市中院開庭,不過最後卻無法成功開審。雙方就程序問題發生爭執,而李碧雲約30名的聲援者,則在法院外舉牌抗議。(文宇晴報道)
李碧雲的代表律師吳魁明對本台表示,經過再三核實,發現傳票上是以"提審"字眼標註,即並不是正規的法庭程序,只是司法部門一般的咨詢程序。吳魁明指出,案件已是二審階段,理應開庭審理。
他說︰提審不是正常程序,開庭才是正常程序。今天打電話問我取辯護詞,(我猜)打算不開庭就這樣宣判。都未見過我的當事人,又不開庭審理,又沒有律師的意見,就作出判決,等同不給別人說的機會,甚至連當事人和律師辯護的機會都無。
2011年9月,李碧雲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參選地方人大代表,卻被指控破壞選舉罪關押7個月。2013年7月,她響應網上號召,要求官員公示財產,再遭當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 拘留。約1個月後,當局撤銷控罪後,李碧雲不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