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籍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早前在全國政協大會發表支持兩岸統一的言論後,台灣的內政部指凌友詩違反兩岸條例,處罰最高金額五十萬新台幣;凌友詩回應指裁決不合理,她表示暫時沒空返回台灣,但會保留上訴的權利。
綜合媒體周五(15日)報道,台灣的內政部指凌友詩以「中華全國台灣同胞聯誼會」代表身份,在大陸出任政協委員,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加上她在政協大會公開發表統戰言論極其不當,除罰款外,亦正研究取消凌友詩的台灣戶籍,凌友詩對媒體指裁決不合法、不合情理,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基於兩岸處於交戰狀態而制定的,既然是交戰狀態法規,應只限於台灣現役軍人或政府高層,不能包括台灣政府基層人員和一般平民百姓;若牽連這麼廣,那就是違反人權、限制人民自由。
從道德來說,台灣當局應透過兩岸的公平競爭,讓人民自由選擇所認同的政府,若以法律來箝制人民往來和擔任公職,與台灣一向稱許的民主自由人權相違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