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高官收贿千多万受审


2014.06.11

 

被指受贿千多万的江西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许润龙,案件近日在江西法院开审。

新华社引述控方指,2010年时,许润龙明知江西万通集团法人代表方华,借用三家公司合资参与吉莲高速项目招标不合规定,但仍协助方华的请求出面打招呼,结果中标。

在施工过程中,方华的工程质量严重缺失,当许润龙收到专家的汇报时,以赶工为由,只作部分修改。在通车后,经部门鉴定,工程有很多缺陷,维修费达二千多万元。

检察机关指,方华等17人在事件中收受人民币近1800万元。

另外,深圳市前政协副主席黄志光收贿三百多万及非法拥有7枝枪案,周二(10日)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结,案件将择日宣判。

黄志光在庭上表示,被指曾收受一笔百万贿款后捐往寺院,他辩说是寺庙称没有钱修大佛,希望黄志光找几个商人捐款,结果他找到商人李亚鹤捐助200万,其中一百万以黄志光名义捐赠。

黄志光称一开始便是受人所托,并无意占有该笔款项,所以不是受贿,但广州市检察院认为这笔款项亦构成受贿。

黄志光去年一审时,被判入狱14年,及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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