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官批媒體抹黑中國器官移植 中國又發生私摘器官案「原告變被告」
中港兩地器官移植機制,引發大批市民取消登記捐贈器官,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更半點名批評境外媒體「抹黑中國」。無獨有偶,中國《澎湃新聞》報道,安徽一單醫生私自摘取死者器官的案件,經歷幾年司法程序,被害人兒子本來成功申訴,但到周五(26日)竟然被指涉嫌敲詐勒索摘器官案的被告,遭當地公安局立案調查,原告變成了被告。
盧寵茂周四(25日)於立法會發言時表示:「當大家上Google搜尋中國器官移植,會發覺有很多大乜乜、自由乜乜的文章資訊出現,這些都是抹黑我們國家器官移植捐贈發展。」但事實上,中國的器官移植的負面新聞,過去一直都不少,其中安徽一單比較受注目的案件,最近有新發展。
事件起因源於2018年,安徽人石祥林一家遇襲送院,其母親於懷遠縣醫院搶救無效不治。石祥林康復後發現,母親的器官竟然被私自取去,於是控告至法院。法院查明,醫院當時聲稱取得死者丈夫及女兒同意捐器官,於是聯絡江蘇及北京的醫院尋求接受移植的病人。
兩名安徽其他醫院的醫生,於是駕駛私自己改裝的救護車,並在車上進行摘取器官手術,取下死者的肝和腎,再乘高鐵送到北京。
石祥林經過多次上訪和控告,法院判決該幾名醫生違反《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更揭發多10宗,他們經手的私自摘取器官案,最終以《故意毀壞屍體罪》判刑兩年多,被告上訴後仍維持原判。石祥林認為背後有重大的利益鏈,於是向有關部門反映,要求追究該幾名醫生涉嫌組織出賣器官。其中一名涉案醫生解釋是「醫院安排的公務行為」。
原告人五年後突然變成「敲詐案」被告
該幾名醫生刑滿出獄後,向公安機關控告石祥林敲詐勒索,石承認曾收過46萬元人民幣,但指是對方「自願補償的封口費,更在收錢當天向當地衛健部門如實說明。當地公安局起初兩度不受理,指調查過石祥林沒有犯罪事實。
但事件發生到今年4月,石祥林因酒駕沒有繳交罰款,被警方刑事拘留後,到本月中他則突然收到通知書,指涉嫌敲詐勒索一案符合立案條件,當局決定調查。石祥林的家屬已聯繫律師準備作出辯護。
記者/責編:李榮添 網編:劉定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