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用女兒身份證購車票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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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幾乎每日都會傳出公安打壓訪民的消息,而且形式層出不窮,湖南省公安上周以冒用他人身份證為由,把一名訪民行政拘留。分析指,借用身份證在內地相當普遍。當局以這個理由把訪民入罪,並不常見。(高鋒 報道)

涉事的訪民周鳳雲,51歲,湖北省江永縣桃川鎮人士,上周二(25日)出發到北京上訪。由於周鳳雲是當局維穩對象,為了隱藏身分,她在購買火車票時,用的不是自己的證件,而是女兒周娟球的身份證。

周鳳雲有多名親屬,4年前被人斬傷,她認為案件另有內情,自此踏上上訪路。維權網站“民生觀察”負責人劉飛躍認為,雖然內地法例規定,冒用身份證的人士,會被罰款或者行政拘留,但一般都是罰款了事,以往也很少有訪民,因為這個理由,被公安行政拘留。

劉飛躍:我們以前很少看見,以冒用身份證這個罪名,來對訪民、或維權人士進行打壓。在現實生活中,彼此之間有時候借用身份證,這是有的。我想這是打壓訪民,打權維權人士的一個新手段。利用一些藉口,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我們以前很少聽說這樣的處罰案例,所以應該值得觀察。

另外,以賣水果維持生計的北京豐台區訪民葛志慧,近日也有不尋常遭遇。她上周四(28日)擺攤時,被大批聲稱是公安和城管的人,強行搶去水果。她形容當時情況,和搶劫沒有分別。

葛志慧:到了8點半的時候,來了好幾輛車,來了幾十個人,把我的水果搶走了。還搶走了我弟弟的手機。執法手記(執照)他們沒有,(物品)扣押清單也沒有,任何東西都沒有。他們是聯合執法。後來我說,我說我隔壁也有賣瓜果蔬菜的,為甚麼不去抄他們?我說他們是外地的來北京謀生,我是我是北京的原住民,並且我的房子被你們強拆,為甚麼我在這兒就不能謀生?

葛志慧由於六年前住屋被強行遷拆,兼且被打傷而上訪。她說,雖然北京公安默許她在街上擺賣水果,但每到六中全會這類敏感時刻,當局就會把她拘留或者軟禁。她估計今次被搶,和她的特殊身分有關。

葛志慧:因為他們知道我是上訪的,也知道我是一個弱勢群體,我也沒跟他們送禮。當時城管派的那些人,都是沒有執法權。他們認為搶了也白搶,是沒有問題的。

她說,豐台區城管事後表示,她仍然可以照常賣生果,以後也不會向她採取同類行動,但被搶去的水果,至今仍未尋回。她認為事有蹊蹺,已促請城管檢查局長徹查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