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振甲﹑张福英均被判入狱1年10个月
2014.12.18
因组织活动呼吁平反六四的辽宁赵振甲和张福英,其案件周四(18日)在开庭后立即宣判,两人同样被判监1年10个月。还有4个月便刑满获释的赵振甲不服判决并提出上诉。庭审期间北京当局派出近百人布防,约十名声援者被带走关押。(文宇晴报道)
被控“涉嫌寻衅滋事”辽宁访民赵振甲和张福英,在关押约1年半后,案件周四(18日)在海淀区法院开庭,并随即宣判,两人罪成,均判监1年10个月。
赵振甲的妹妹赵振荣形容这是莫须有的罪名,表示赵振甲在听到判决后不服,立即提出要上诉。
她说︰在休庭约20分钟后便作出宣判,赵振甲和张福英判1年10个月就完毕。就用那些几张相片的事(就定罪)。开庭时我哥也说了,如果罪成就会上诉。都65岁了,他的身体不好,现在很水肿,身体状况不好。
前来声援及打算旁听的访民杨秀梅向记者反映,他们一行十多人早上来法院打算旁听,未接近已被周边驻守的警察阻止,要求立即离开。
杨秀梅说,她因带病前来,为了安全只有和部份人自行离开,及后了解到有后来抵达的支持者,被强行带走并送往欠敬庄。
她说︰我们都去了,去了十多个人,但周边都是警察和国保,围著不让我们靠近。不让待,赶我们走,走时也有警察在后面跟著。警察有近百人吧,没办法就走回来了。8、9个人自动离开,有部份各自被离走了。
本台曾致电其中被带走的访民居小玲、候美玲和林明洁,电话不是关机就是无法接通,未能联络上。微信圈有消息指,这些送往久敬庄的访民安全,只是自由暂时被限制。
赵振甲于1974年被以“反革命”判处死缓,1985年被渖阳市中院改判无罪。获释平反后,因工作迟迟得不到落实,于是逐向相关的政府部门上访求助,期间曾被劳教。
曾组织过2012年访民春晚的赵振甲,去年的六四前夕联同抚顺市的张福英等访民,在北京拉横幅举行“平反赵紫阳”、“纪念六四”活动,后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把赵振甲和张福英刑事拘留和批捕。案件三次被北京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