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甲﹑張福英均被判入獄1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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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組織活動呼籲平反六四的遼寧趙振甲和張福英,其案件周四(18日)在開庭後立即宣判,兩人同樣被判監1年10個月。還有4個月便刑滿獲釋的趙振甲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庭審期間北京當局派出近百人布防,約十名聲援者被帶走關押。(文宇晴報道)

被控"涉嫌尋釁滋事"遼寧訪民趙振甲和張福英,在關押約1年半後,案件周四(18日)在海淀區法院開庭,並隨即宣判,兩人罪成,均判監1年10個月。

趙振甲的妹妹趙振榮形容這是莫須有的罪名,表示趙振甲在聽到判決後不服,立即提出要上訴。

她說︰在休庭約20分鐘後便作出宣判,趙振甲和張福英判1年10個月就完畢。就用那些幾張相片的事(就定罪)。開庭時我哥也說了,如果罪成就會上訴。都65歲了,他的身體不好,現在很水腫,身體狀況不好。

前來聲援及打算旁聽的訪民楊秀梅向記者反映,他們一行十多人早上來法院打算旁聽,未接近已被周邊駐守的警察阻止,要求立即離開。

楊秀梅說,她因帶病前來,為了安全只有和部份人自行離開,及後了解到有後來抵達的支持者,被強行帶走並送往欠敬莊。

她說︰我們都去了,去了十多個人,但周邊都是警察和國保,圍著不讓我們靠近。不讓待,趕我們走,走時也有警察在後面跟著。警察有近百人吧,沒辦法就走回來了。8、9個人自動離開,有部份各自被離走了。

本台曾致電其中被帶走的訪民居小玲、候美玲和林明潔,電話不是關機就是無法接通,未能聯絡上。微信圈有消息指,這些送往久敬莊的訪民安全,只是自由暫時被限制。

趙振甲於1974年被以"反革命"判處死緩,1985年被瀋陽市中院改判無罪。獲釋平反後,因工作遲遲得不到落實,於是逐向相關的政府部門上訪求助,期間曾被勞教。

曾組織過2012年訪民春晚的趙振甲,去年的六四前夕聯同撫順市的張福英等訪民,在北京拉橫幅舉行"平反趙紫陽"、"紀念六四"活動,後被北京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罪",把趙振甲和張福英刑事拘留和批捕。案件三次被北京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