炒賣樓房合約判無效 天津法院裁決成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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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近期就1宗樓房買賣糾紛案,裁定屬於炒賣的樓房買賣合約無效,成為首宗案例。有律師認為案件反映法院成為政府調控樓價的工具。(黃思霖 報道)

大陸媒體周日(9日)報道,天津1名市民出售樓房予房地產經紀,發現買方原來是想炒賣房屋,並會以高價轉售牟利,因此決定解除合約。買方因而控訴到法院,要求繼續履行合約。天津濱海新區法院塘沽審判區裁定,原告買方利用熟悉房屋交易流程優勢,簽訂買賣合約,目的是為了轉售他人,所簽的買賣合約並非真實目的,判處買賣合約不成立;案件成為同類事件的首宗案例。

四川維權律師冉彤批評法院做法不當,因為炒賣房屋並非犯法,亦不應以炒賣房屋作為裁定合約無效的原因。法院這樣做,相信只是為貫徹政府調控房價的措施;他又預期,這種不尊重合約精神的案件會愈來愈多。而法院不是根據法律來作出判決,會令律師十分困惑。

冉彤說:在現實當中,政府和老百姓覺得炒房是不太好的行為,但是在法律上來說並沒有說因為炒賣而導致合同(約)無效。司法機關一定要以法律為準,有些行為政府未必喜歡,但這種行為沒有違反法律的話,不能夠因為政府不喜歡而作出有利政府的裁決。整體來說,我覺得法院成為了政府調控房價的機器,而不是獨立審案的司法機關。

曾遭遇強拆的江蘇訪民許甫林表示,聽到天津的案件裁決後感到灰心,因為即使簽了合約亦可以被法院隨時判處無效,小市民就更易被人欺壓。許甫林希望大陸可以快點有司法獨立。

許甫林說:在這個事情上,我確實是灰心的,這個都是政府說的了,所以我認為,政府說不能司法獨立,這個說法是很不對的。是等到司法真正獨立的時候,法制才能向前推進。

中央在宣布成立河北雄安新區後,當地的樓價飆升,現時新區的一切房地產交易活動已經暫停。本台記者致電新區範圍內的雄縣政府,值班人員承認,暫停房地產交易是國家指示,未知甚麼時候會重新批准買賣。

值班人員說:現在就是政府管控,不可以炒賣,房地產方面都已經管控了,目前不讓過戶之類的。這是國家規定,具體時間解禁目前還沒有。

大陸媒體指有約30間央企,包括中石化、中鐵建及中冶,表示希望參與雄安新區的建設項目。雄縣政府值班人員回應指出,雄安新區的規劃尚未完成,相信要待政府公布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