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四名公民,因迎接維權人士出獄時放鞭炮,被扣留4個月後,更面對被起訴涉嫌「尋釁滋事罪」及「傳播造謠罪」,而同一事件中被捕的幾十名公民已先後獲釋放。家屬批評當局的指控不合理及不公平。(劉少風 報道)
福州訪民張小姐周一(7日)對本台表示,多名褔州公民上年9月到褔州巿第一看守所,迎接「福州大抓捕」案中刑滿釋放的嚴興聲,期間林應強、唐兆星、林蘭英及何宗旺被警方批捕,四人的案件於上月19日已經移送到檢察院審查起訴。
張小姐指,四人已經委託了律師,並分別到看守所會見當事人,其中林應強、唐兆星、林蘭英被指控涉嫌「尋釁滋事罪」,而何宗旺就被指控「傳播造謠」的罪名。
張小姐說:都聘請(律師)了,其他人早就請了,就是林應強請了沒多久,大概也有20天左右(前),何宗旺好像是有一個律師義務幫他,我們(訪民)是非常擔心林應強,我聽他們講,這一次(抓他)主要是給我們(訪民)一個「下馬威」。
林應強的妻子周一接受本台訪問,她稱丈夫的代表律師早前到福州第二看守所會見,丈夫被關押的頭兩個月,看守所人員不讓他睡在床上,要他睡在地上,情況令人擔心。
她批評當局的指控不合理,又指丈夫被捕後,家人承受巨大的經濟壓力,不但沒有能力為他聘請律師,同時對案件感到很絕望,認為當局一定會將他定罪。
妻子說:他(林應強)又沒做事,他只不過去接一個人,放鞭炮也不是他放的,又沒有大鬧,又沒有造成交通堵塞或者怎麼樣的,這算甚麼「尋釁滋事」?判(罪)是肯定要判的,你搞不過政府的,他都進去這麼久了,不判你不可能。檢察院就是在起訴他了,後來我們(家人)也沒暇,我也不想去再折騰,真折騰不起,我是帶著病,我還在吃藥,一個月要付八百塊錢,他進去(看守所),我們家也是已經沒錢的情況。
本台記者聯絡到林應強的代表律師,但他稱執業風險很大,不方便接受採訪,又因訊號問題中斷通話。
呂律師說:我們現在律師執業風險也很大,能聽到嗎?我在高鐵上。
本台記者致電福州第二看守所查詢,但電話沒人接聽。
因「福州大抓捕」事件而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的嚴興聲,服刑兩年後在上年9月被釋放,當日有約30名褔州公民和家屬到褔州巿第一看守所迎接,包括林應強、張華、何宗旺、廖俊及唐兆星等,他們送上鮮花和放鞭炮,警方其後將他們帶到當地公安局扣查,當中15人被刑拘、2人被行拘,大部分人先後獲釋,剩下林應強、唐兆星、林蘭英及何宗旺四人仍被關押。
「福州大抓捕」的案件涉及15人,他們在2016年9月G20峰會期間被刑拘,全部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其中11人被起訴到法院。2018年2月,他們分別被判處緩刑至有期徒刑兩年零三個月。連同嚴興聲已經有8人刑滿獲釋,現還有3人仍在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