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國新型肺炎疫情不斷擴散,大陸多個省市地方開始實施封城。杭州、南京、哈爾濱、南寧、寧波、常州、福州、景德鎮等地宣布實施封閉式管理。另外,黑龍江高院近日發通知,強調會嚴打與肺炎疫情相關的刑事犯罪,故意傳播病毒,危害國家安全,最高可被判死刑。而傳播虛假疫情信息者則面臨最高15年徒刑。(高鋒 報道)
黑龍江高級人民法院近日發出《緊急通知》,強調會嚴懲涉及疫情防控的多項犯罪。
根據《緊急通知》,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貪污、侵佔用於預防、控制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的款物;以及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最高可判處死刑。
疫情爆發至今,不少民眾因為發布或轉載疫情相關信息而受到警告或者傳喚,部分人更被當局拘留。《緊急通知》列明,編造和故意傳播與疫情有關的虛假、恐怖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者,最高判刑15年。
另外,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以及非法行醫等,同樣面臨最高刑罰15年徒刑。
維權律師謝燕益對黑龍江高院發出《緊急通知》的出發點提出質疑。
謝燕益說:人民的知情權是非常重要的。你不知道當局有甚麼動機?有甚麼原因?有甚麼背景?出台這樣一個政策目的是甚麼?本來刑法上也都有,那為甚麼他出台這麼一個東西?是為了警告有關官員?震懾老百姓?還是搞形式主義,往上面交個差?不清楚。現在你無從去判斷它。
謝燕益又擔心,有關通知的懲治對象只針對百姓,而對真正應該問責的當權者則是「刑不上大夫」。
謝燕益說:有多大的權力就要承擔多大的責任。很多官員明知道疫情要發生,疫情可能要傳播,由於他們的疏忽大意,甚至可能是故意放任,導致疫情大面積傳播,是不是他們這些當權者,甚至中央,構成犯罪。我說衛健委也好,湖北省也好,多少官員,我不說人頭落地,至少也要繩之於法。
國際人權組織「國際特赦」中國研究員潘嘉偉則擔心,當局會以打擊涉防疫犯罪為借口鉗制言論自由。
潘嘉偉說:怎樣處理取證是很大的問題。在中國,公安的權力實在太大了。如果公安抓了人以這些罪名起訴,中國的法院99%會判他們罪成,根本無法保障當事人的權益。公安有可能會濫用這些罪名去打壓言論自由。
他更擔心其他省份會爭相仿效黑龍江高院,以打擊犯罪為由限制民眾就新型肺炎發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