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期間遭虐待訪民尹旭安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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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發佈截訪人員通訊資料,被控"涉嫌洩露國家秘密罪" 拘留個多月的湖北維權人士尹旭安,週四(30日)下午6時獲釋。(風子瑜報道)

尹旭安晚上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其實,檢察院一早駁回公安對他的刑事拘留,他應該在刑事拘留期滿第37天獲釋。但公安耍流氓,在第38天,要求尹旭安家人在取保候審條子上簽名確認,才放人。家人只有簽署,但尹旭安獲釋時,亦被要求簽署。但尹旭安拒絕,其後,他仍獲准離開看守所。

尹旭安透露,他被捕後遭到疲勞式審訊,最長的更達到52小時,不讓休息。患有高血壓、膽結石的尹旭安,被扣留期間,未獲供應適當藥物治療﹐並且要做夜班工作。尹旭安表示,會追究公安的非法行為。

尹旭安在兩會期間,在網上發放當地截訪人員的名單。及後,在3月8日被抓走行政拘留15天。然而,拘留期屆滿後,隨即轉為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洩露國家秘密"。家屬反映,尹旭安的行政拘留,只是口頭通知,也不清楚其控告的罪是什麼。

在尹旭安的釋放證明書中﹐顯示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 (尹旭安提供)
在尹旭安的釋放證明書中﹐顯示檢察機關不批准逮捕。 (尹旭安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