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周六就陳村鎮村民捆綁民警、放火及推翻警車案宣判,涉案的26名被告,分別被控破壞生產經營罪、妨害公務罪、放火罪等罪成,判處最高八年零兩個月至最低一年零九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六名被告人因罪責相對較輕,且能如實供述犯案過程獲處緩刑。
陳村鎮二龍村村民張先生周一向記者指,村民均對判決表示不滿,認為控方所講的情節,均是當局偏面之詞,誣告維權村民入獄。
他說: 當時村民把那三名民警捆綁在那部被推翻的面包車旁,他們將面包車淋了汽油,根本沒有燒,村民最終都無落手,而且旁邊早已有水車,向村民射水砲驅散後就抓了很多人。”
張先生指刑期太重,當局較早前強徵村民魚塘後,高價轉賣予開發商,但村民未獲絲毫賠償亦毫不知情,村民其後要求該開發商歸還土地無果,反遭黑社會人員多次騷擾恐嚇,村民迫於無奈進行抗爭。
他說: “那個魚塘根本已經沒有魚了,該租戶已將魚塘挖空,當局指村民挖掘地基令塘魚流失的說法不存在,村民要求該租戶退還土地,但該土地已被官員私賣了,村民全不知情。”

另一名村民區先生指,該案早前開審時,多名被告村民均無發言自辯機會,現時該6名獲判緩刑出來的村民,均被監視居住無法與其他村民接觸,村民指責官員太腐敗,官商勾結,村民無處申訴。
他說: “我們都申訴無門,該案開審時,被告村民都被禁止發言,判了那麼重,村民都不敢再談此事,較早前鄰村一村民,因前年年底的事被指滋事抓了13個月,近日獲釋放,沒人權可言,村民任人宰割。”
區先生指,鎮內多條村的土地問題至今仍未獲解決,村民曾想過仿效陸豐烏坎村村民和平抗議維權,但無奈村民力量分散及缺乏組織能力,他呼籲社會各界關注村民苦況。
陳村鎮政府辦公室工作人員,拒絕回應記者任何提問。

順德區人民法院指,陳村鎮二龍村等26名被告,因個人目的於去年7月23日糾集多人到魚塘破壞生產經營,情節嚴重,又以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手段極其卑劣,一審判處各人罪成。
陳村鎮村民指政府聘用黑社會人員協助收地,經常與村民發生衝突,最為轟動的一次警民衝突發生在前年11月底,當局以建高速公路為由強徵仙涌村民900多畝土地,逾萬村民連日包圍鎮政府抗議當局強徵,期間村民深夜遭持刀黑社會人員襲擊,至少有7名村民受傷,當中兩人危重,當局公然派武警營救打人兇手,非法抓捕無辜上訪的村民和學生。自此,村民均自行武裝以防再遭襲擊,當局一度封網,禁止鎮壓消息外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