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前副市长陈四海受贿滥用职权囚12年
2015.12.26
湖南岳阳市前市委常委、前副市长陈四海,因受贿罪及滥用职权罪早前被起诉,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周五(25日)作出一审宣判,受贿罪判囚11年、滥用职权罪判囚3年,部分刑期合并,合共有期徒刑12年。
中新网报道,56岁的陈四海,在2000年至2014年期间,以担任多个不同职位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单独或共同收受他人的财物,折合超过630万元人民币。
陈四海又在主管岳阳市城建、规划、国土等部门工作期间,为徇私情滥用职权,导致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3900多万元人民币未补交,造成国家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