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前一哥王敏受賄坐監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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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濟南市前市委書記王敏亦於周五承認受賄罪,於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沒收個人財產200萬元人民幣,追繳受賄財物。(黃樂濤 報道)

據判決書指,於2004年至2014年,王敏先後利用擔任山東省委副秘書長、省委常委、省委秘書長、濟南市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房地產開發、職務提拔、工作安排等事項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1805萬元人民幣。

就王敏被判刑12年,山東大學退休教授孫文廣向本台表示,認為當局根本沒有真正公開王敏受賄的款項,故認為王敏判刑實在太輕。

孫文廣:這個判刑好像是有點輕,(受賄)2000萬這個數目,是不是準確呢?是不是有可能更多一些?因為查貪腐是比較難的,有時(當局)就隠暪這個情況,因為這些事情報道出來以後,好像很多這些(貪腐的人)都是共產黨人,是黨的高級幹部,那麼這些事情就影響了共產黨的形象。

他指,若果政府一直在包庇貪官,那麼中國永遠都不能杜絕貪腐的情況,他希望政府公開資料,讓媒體報道監督政府,這樣才可以真正打擊貪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