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支持香港特區政府施政,是建制派中堅份子的新界鄉議局,因有新界原居民套丁被刑事起訴的問題,公開向政府宣戰。鄉議局周四在報章再次刊登聲明,指若套丁問題未能與政府商討解決方法會準備對簿公堂甚至尋求人大釋法。 (何思源 報道)
月初十二名新界原居民與發展商,因串謀套丁被判監,激發鄉議局對政府的不滿。鄉議局在報章刊登跨版聲明,由主席劉業強、副主席等共十七人聯署,指套丁案令新界原居民人心惶惶。
有份聯署聲明的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表示,為了釐清原居民權益,會不惜尋求人大釋法。梁福元又指,目前會先處理好套丁案的上訴,至於何時真的尋求人大釋法,則要容後決定。
梁福元:香港又不是第一次釋法。基本法第四十條的傳統權益,有否包括丁屋?有何權益呢?除了澄清法例之外,基本法第四十條的精神又在哪裡呢?也可能排除一些疑慮。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梁家傑就認為,憲制上釋法不可行。他強調,串謀套丁案是涉及普通法的詐騙,與是否尊重原居民傳統權益無關。
梁家傑:那封信不是免死金牌,不是說在任何情況下,任何變奏或任何場景下,套丁都必然沒有刑事成份。我相信所謂的套丁或者更根本的丁權,是屬於香港的內部事務。我不相信這是一個直接洽當的議題,去尋求人大常委釋法。我不認為這是基本法釋法之中容許進行的事。
鄉議局的聲明指出,多年來與政府的商討,包括2007七年時任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去信給鄉議局,都令原居民覺得即使被揭發套丁,地政總署只會採取執行契約的行動,收回地皮,不會刑事檢控相關人士。
丁屋政策是殖民地政府在一九七二年實施,以補償新界原居民被強奪袓先土地的損失,當局其後更多次放寬政策。
而自《基本法》生效後,丁權已由政策提升到原居民在憲法保障下的基本權利,政府若對丁屋政策有任何舉動,損害原居民的合法權益,就屬違反《基本法》,鄉議局一定不會袖手旁觀,政府必然受到違憲的法律挑戰,甚至會尋求人大就《基本法》第四十條釋法。
不過,地政總署早前就案件的聲明,則指即使轉讓丁權不涉刑事,但若任何人透過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騙取政府的審批,本身已涉及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