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机构 义务协助新肺感染逝者家庭索赔
2020.02.27
一直关注公共健康的湖南公益机构长沙富能周四(27日)发出公告,表示愿意义务为病逝的新冠肺炎感染者及医护人员家属提供法律索赔谘询、举证指导、委托公益律师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生命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失的诉求,希望能替受害人讨还公道。
声明指出,若任何人的亲属中有因感染新冠病毒而逝世者,可以填写《索赔信息表》,发送至他们团队,该机构的公益律师会在研判索赔信息后根据每个逝者的不同情况,提供索赔方案。
该机构表示,在此次新冠状病毒疫情中,他们从12月底就一直保持高度关注。早在1月3日,该机构发起人杨占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提醒公众说,这次疫情很可能不是普通的肺炎,并非人们听到的那样「未见人传人」,疫情很可能被认为掩盖。可惜,有关部门迟迟并未公开发布预警,无论是武汉当地媒体还是官方网站均无任何疫情防控的预警信息,公安机关并且传唤、训诫八名所谓「造谣者」,各种大型集会活动悉数放行,比如武汉市的两会于2020年1月上旬召开,在1月9日启动的春运在武汉毫无防护的情况下如期进行,湖北省的两会也先后在1月中旬于武汉召开,武汉百步亭四万馀家庭在1月18日照常聚餐。
一直至1月18日湖北两会结束后,有关部门的口风才逆转,承认该肺炎人传人,但那时已经有几百万人互相接触、四方流动,导致疫情失控。检测试剂供应不上,医院床位不够用,不少感染者失去了救治机会,也让更多的健康人士和医护人员被感染,甚至出现「灭门」惨案。例如,湖北电影制片厂的常凯导演因感染冠状病毒过世,他的父母(同济医院教授)和姐姐(武昌医院护士)也先后去世,妻子染病在家。据媒体报道的常凯遗书透露,他全家曾辗转诸家医院却连遭拒收。
因此,该机构认为,有关部门未能及时公报疫情,是很多感染者付出生命代价的主要原因。另外,在疫情信息还未公开的时候,很多医院实行自费治疗,导致一些患者因支付不起而失去宝贵的治疗时机;在疫情肆虐时候,一些求诊者和医护人员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医院遭遇新冠病毒感染;还有部分感染者无处求医或遭到人为推诿而导致延误治疗最终不幸逝世。
声明指出,「对于不幸过世的亲人来说最好的悼念就是帮他(她)们讨个公道,让有关部门诚意面对自己的过失,给逝者一个说法,让逝者九泉下瞑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涉及到有关部门的渎职、不作为行为也需要承担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