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火車站恐襲 3被告判死1判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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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省昆明市火車站恐怖襲擊案周五(12日)一審宣判,3名被告因組織、領導恐怖組織及故意殺人罪成,被判處死刑;另一名懷孕的女被告,則判無期徒刑。(潘加晴報道)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今年3月1日晚9時20分,8名暴徒持刀在昆明火車站廣場、售票廳等地方,砍殺無辜群眾,造成31人死亡,141人受傷。公安到場擊斃4名疑犯,另外拘捕案中3男1女被告。

法院指,4名被告與另外5人(另案處理) 為非法出境,進行暴力恐怖活動,先後在廣東、河南、甘肅等地糾集,訓練體能,購買刀具。因非法出境未逞,於是在3月1日在昆明火車站進行襲擊。經調查,證實是新疆分裂勢力策劃的嚴重恐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