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祿瀆職案判獄5年 總理指已掌握潛逃地點
2017.09.27
已潛逃國外的泰國前總理英祿,她所涉及的瀆職案周三(27日)在最高法院宣判,英祿被判罪名成立、入獄5年;法院花了3小時宣讀判詞,約100名的英祿支持者在法院外抗議,警方要加派人手戒備。
綜合媒體周三報道,控罪指英祿在2011至2014年出任總理期間,推行補貼米農的政策,以高於市價向農民收購大米,被指玩忽職守及濫用職權,導致貪腐及國家數以10億美元計的財政損失。
法院原定上月25日宣判,但英祿以身體不適為理缺席而押後,有報道指她經泰柬邊境潛逃至阿聯酋迪拜,與兄長他信會合。
泰國總理巴育周二(26日)強調,一直按法規程序處理英祿案;他又透露接獲線報掌握英祿目前的下落,但要等到法院就大米瀆職案宣判後才會公開。
有消息稱英祿離開泰國時有軍政府人員協助,質疑何以3名涉及協助英祿的警官不涉觸犯刑法,巴育表示因事件取決於調查所使用的汽車是否違法,以及協助潛逃的時間;而英祿潛逃並非有人下令,只是他們相互認識而尋求協忙。
對於是否引渡英祿回國,巴育指須視乎她的所在地,與泰國之間有否簽訂引渡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