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藏人近日被指偷渡和參與藏獨判刑

上月在西藏拉薩被拘捕的4名藏人近日被中國當局以偷渡國境和參與西藏獨立活動等罪名,判處1年至3年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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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挪威的“西藏之聲”報道,來自西藏那曲地區索縣的僧人益西金巴,藏人丹增達傑和諾布桑波,以及西藏尼姑曲珍,本月5日左右分別被那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至3年徒刑。其中益西金巴被指控“逃亡印度”為罪名判處2年徒刑,

丹增達傑被指控“逃亡印度”和“曾參與西藏獨立活動”為罪名判處3年徒刑。兩人已被押送到拉薩市。益西金巴因患病,目前在拉薩就醫。此外,諾布桑波和曲珍分別被判處1年徒刑後,被監禁在那曲監獄中。

西藏流亡政府駐台灣代表達瓦才仁對本台表示,他不清楚這宗事件,但中國刑法有規定,偷渡國境罪會被判處1年至3年徒刑。

至於有關參與西藏獨立活動罪,達瓦才仁說,任何事情都可以被中國當局稱為“西藏獨立活動”,例如批評中國政府,或追隨達賴喇嘛信仰。

“西藏之聲”引述居住在印度達蘭薩拉的藏人說,現年44歲的僧人益西金巴之前因身體不適到西藏首都拉薩就醫,隨後與現年21歲的同縣藏人丹增達傑在拉薩大昭寺前磕長頭,但在上月2日,他倆和其他兩名親屬,17歲的諾布桑波和48歲的尼姑曲珍,一同遭到中國當局的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