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遊強迫遊客購物被判監創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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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雲南女導遊去年底強迫參加廉價團的遊客購物,並將旅客趕下車,法院近日以「強迫交易罪」,判她入獄半年,一改以往行政處罰的方式,成為同類案件的先例。有民眾認為判刑太輕,指當局應該加重罰則。(黃樂濤 報道)

女導遊李雲近日於雲南景洪市法院被判入獄半年及罰款二千元。法院指,李雲強迫交易的影片在去年底於網上發布後,三日之內,被逾六十家傳媒、網站和微信公眾號報道,網民閱讀總量逾一萬七千次,並有逾萬條評論和逾千次轉發,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認為案件情節嚴重,故須將她判囚。李雲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接受判決,並當庭道歉。

本台周二(12日)致電李雲任職的昆明雲迪國際旅行社,希望了解情況,但電話一直接不通。

廣州一名旅行社的職員表示,一些旅行社以很低的團費吸引旅客報名,其後導遊在旅行途中用各種手段強迫旅客消費,但這些都是少數的例子,反而就是這一群少數的「害群之馬」,而令到整個業界受影響,所以她贊成法院對這些違法的導遊判刑。她指,大多數旅行社都會收取客人合理的團費,絕不會以低團費來吸引客人。

職員說:我們旅行社不會有這些問題出現的。

記者問:如果(違法的導遊)判了刑,對旅遊業界來說,會不會比較安心一點?

職員說:安心當然會啦。

不過,廣州居民林先生表示,現時有不少旅行社,仍以低團費吸引客人,他認為法院將被告李雲這些「黑導遊」判刑太輕,指應該加重刑期,這樣才可以對違法的導遊有所警惕。

林先生說:黑導遊被判刑,對於旅行市場來說,我們是支持的,這次判刑都算輕了,我們希望這些刑罰,以後會對這些黑導遊會產生一些阻嚇心理,這些黑導遊很多地方都有,特別是短線(旅行),它的價錢是好明顯是低成本的,導遊肯定要從其他方面來強迫消費者消費,賺回利潤。

律師張庭源表示,導遊強迫遊客購物,一般都只會被當局警告,只會被從輕處罰,這次有導遊被囚,是非常少有的。

張庭源說:(判囚)的不太多,多半是以行政處罰的,比如說它這個強迫交易就是一種不公平的不自由的,不是真實意思表示的交易,帶有一些比較極端的激烈的一些手段,但是這多以行政處罰比較多一些。

在去年十二月十三日至十五日間,李雲帶領遊客到雲南邊境西雙版納景洪市指定商店購物,質問遊客為何不買翡翠,而茶葉只買了六百八十元,不到兩千元的購物目標,強迫八名遊客購物,強迫交易金額達一萬五千一百五十六元,並且以辱罵、威脅、不發房卡予不消費的遊客、痛罵「你給我的感覺就是在這裏騙吃騙喝」,驅趕反抗的遊客下車等,視頻曝光之後引起轟動。

除了導遊李雲因強迫遊客購物而被判囚外,於去年9月,北京五名導遊強迫遊客補交160 元的自費項目,有遊客拒絕交錢後,不僅被導遊言語威脅,還被對方掌摑兩個耳光,該五名導遊因干犯強迫交易罪,分別被判囚八個月到一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