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勒流鎮民選村長陳焯雄的案件,周四上午在順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訊歷時約三個鐘,法官擇日宣判。有過百村民到法院聲援,但旁聽名額只有15個,大部份村民都被拒進入。法院外有警察全程監視前來聲援的村民。

代理案件的廣東維權人士陳啟棠對本台粵語組表示,案件原定5月初審理,當日法官以犯罪嫌疑人已經認罪為由,在公訴人缺席的情況下,以簡易庭方式進行審理,陳啟棠極力反對,堅持他當事人並無認罪,他亦計劃為他作無罪辯護。法官無奈才同意重新擇日審理。但周四庭審過程中,法官多次打斷他的辯護。
他說:"我講到實質性的事,法官就打斷我,說與案情無關。我一定要把事件的前因後果說明,我的當事人根本無主觀的行為,你要迫近我,我用手擋住,你跟住碌落地,大叫救命。"
陳啟棠表示,當局對陳婥雄的指控是借故誣陷,目的是要打擊民選的村委會。控方的證人證供全都是站不住腳。
他說:"這個案件是派出所與政府設下的局,要陷害民選的村委會成員,所謂的受害人,我到醫院探望過他,見到他非常生猛,他話可以和解,要民選的村委會,包括主任、副主任及委員落台,他就肯和解。"
陳焯雄的妻子梁女士表示,丈夫是個老實人,熱心幫助村民,被起訴實屬冤枉。丈夫曾患肝病,被關押至今已九個月,身體日漸消瘦,令她非常痛心。
她說:"又老又瘦,他以前有過肝病,我自己都瘦了二十斤,就是擔心他,不知往何處伸冤,我丈夫為人忠直,這樣被陷害,感到很痛心。"

梁女士又說,由於怕自己會情緒激動,所以只在法院外等候。有過百村民到場聲援,法院外有警車巡邏,法院對面的高樓亦有警察在監視,並全程在攝錄。
她說:"大部份村民無法進入,就聚集在法院的大門口,有警車在外面,法院對面一座大樓亦有警察在監視我們,我見他們有錄像機。"
記者曾致電勒流鎮派出所,但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事件,拒絕回應。而勒流鎮政府的電話就無人接聽。
據陳啟棠透露,西華村的村民於去年4月成功選出代表村民的村委會,53歲的陳焯雄獲選為村長,當局利用少數支持官方的村民,故意提出不合理的訴求,並要陳焯雄以村長身份,帶領他們到鎮政府反映,期間村民故意擾攘,陳焯雄試圖維持秩序時,導致彼此有身體碰撞,其中一名村民聲稱被陳焯雄打傷,陳焯雄於去年11月被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