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民運動丁家喜和李蔚二審維持原判

0:00 / 0:00

北京律師丁家喜和公民李蔚,因參與"新公民運動"要求官員公示財產,而被控"涉嫌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的案件,周五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宣判,維持原判,丁家喜監禁3年半,李蔚則囚2年。(文宇晴報道)

丁家喜的代表律師程海認為出乎意料之外,他譴責法院在不根據事實的基礎上胡亂枉判。

他說︰判決維持了肯定是違法的,本來應發回重審,因為這一審、二審存在法官秘密番判,二審的宣判也是走個過場。下周會見見他(丁家喜),我想他們是要求申訴的。

程海律師又說,丁家喜等人只是利用憲法給予公民言論自由的權利,為了公共利益而走上街頭呼籲,完全沒有抵觸法律。相反,在這過程中超過120名執法人員徇私枉法,本月初已去信提出控告。

他說︰堵住公民要求言論自由和公開財產的訴求,破壞憲法的事實。就是辦案人員,公檢法的人員,例如法官、檢察官和警察,構成了徇私枉法罪,明知他們沒有罪,硬要判決。丁家喜和我本人,對北京125個辦案人員,控告他們犯罪。

維權網消息,儘管並沒有律師出席聽取宣判,但也有不少網友前往法院聲援。法院外如臨大敵,通往法院的路早已有警察站崗,沒有人成功靠近。

與丁家喜、李蔚同案的北京公民張寶成、獨立中文筆會北京成員趙常青,6月27日進行二審也維持了原判,分別判監2年半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