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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在美國紐約服刑約2年半後,當地時間周一(8日)刑滿出獄。由於何志平的美國簽證已被註銷,預料他將被移送到美國的入境羈留所等待遣返。有紐約的律師指,移民局至少要一個月時間,才能完成整個遞解的程序。(馬立克/胡凱文 報道)
在紐約律師葉寧對本台分析,在美國刑期一年以上的罪行,都會被移民局視為重罪。除非何志平有外交身份、是否美國公民,否則無論他持甚麼簽證入境,相信何志平刑滿當日,會直接被美國移民和海關執法局接去移民監獄,之後進入移民局的遞解遣返程序,期間會與中國使領館溝通。過程至少要一個月。
葉寧說:服完刑以後,如果他的身份不是美國公民的話,他還得在監獄裡面多待幾天,這個監獄是換地方的,刑事監獄不能再關他了。刑滿以後,監獄當局就會和移民局取得聯繫,然後移民局就會派車把他接走,接走放到移民監獄去。放到移民監獄去,以後要啟動給他遞解的程序,包括和中國使領館取得聯繫以後,那麼有中國使領館給他發出一個登機證。移民執法局這個作業的時間至少有一個月時間。
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因賄賂非洲官員及洗錢罪,2017年11月於紐約甘迺迪機場被捕。他被控5項違反《海外反貪腐法(FCPA)》以及3項洗黑錢罪,其中7項控罪罪成。去年3月於紐約南區地區法院被判囚36個月,並一直於紐約的大都會懲教中心(MCC)服刑。
扣除已被還押的時間及假期,何志平周一(8日)刑滿出獄,但由於何志平的入境簽證早被當局註銷,因此服刑完畢後將被驅逐出境;何已經自願放棄就驅逐出境進行聆訊的權利,並將香港列為首選的遣返地,中國則是他的替代遣返地。
何志平早前就案件向聯邦第二巡迴法院提出上訴,法院暫時未有裁決。何志平的兩位代表律師,均未回覆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