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荊陵重判5年 汪艷芳:不講法律的法庭


2016.01.29
china-verdict.png 2016年1月29日,“廣州三君子”的唐荊陵、袁新亭和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分別被判5年、3年半及2年半。(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圖片)

廣州維權律師唐荊陵及兩名維權人士袁新亭和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周五(29日)在廣州法院宣判,其中唐荊陵被重判5年。家屬指“法庭不講法律”,判決不合理屬“莫須有”。而律師和廣州維權人士指是政治打壓,認為中國的民主發展將處於冰河時期。(林靜 報道)

被譽為“廣州三君子”的唐荊陵、袁新亭和王清營,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周五(29日)早上於廣州中級人民法院宣判。

整個宣判過程大約進行二十分鐘,約二十人出席旁聽,當中除家屬和律師外,據了解,其餘是全是當局指定人選。案件宣判結果,唐荊陵被判監5年,袁新亭和王清營分別被判囚3年半及2年半。

判決書指,唐荊陵向全國寄出五本有關“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外國書籍。而他的刑期較另外兩人長,是因為他被視為主犯。在判決書中亦提到,唐荊陵是在中國提出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首倡者和積極推動者。

據旁聽的葛永喜律師引述唐荊陵在庭上指,中國要走向民主就只有透過“非暴力不合作運動”。

唐荊陵的代表律師燕薪離開法院後接受本台訪問,他指唐荊陵為推動中國民主發展而進行“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並没有罪,批評判決不公不義。

燕薪說:在這樣的一個體制下,唐荊陵推動的非暴力不合作理念,如果這也算是有罪的話,對唐荊陵來說,可說是一種榮耀。

唐荊陵的太太汪艷芳接受香港傳媒訪問時表示,唐荊陵不會上訴,因為沒有必要向不講法律的法庭上訴。

汪艷芳:他(唐荊陵)覺 得這個法庭不跟你說法律,不是一個講法律的地方,所以他覺得上訴都没有甚麼意義,覺得没有必要向不講法律的法庭提出上訴。

汪艷芳透露唐荊陵在庭上表現平靜,她與其他家屬都對判決感到悲痛。汪艷芳認為法院的判決不合理,屬政治打壓,至於袁新亭和王清營分別被判囚3年半及2年半,仍在考慮是否上訴。

汪艷芳說:實際上他整個判刑,也只是一個政治罪名,按照中國刑法來說的話,他們三個人都不會獲得有罪的。確實是一種白色恐怖,不管你是言論方面,還是其他行為也好、理念也好,只要你有這個想法的話就會給你一個罪名,判你入獄。

她指丈夫精神狀態不錯,但由於長期被關押,接觸不到陽光,身體狀況不是太好,此外丈夫現時不能與家屬見面和通訊,亦不能看書,希望丈夫能夠得到人道對待。

在早上開庭期間,法院門外戒備森嚴,兩旁架設起鐵馬,沿路停泊了多輛公安車,大批警察在場戒備。代表律師早上九點前抵達法院,而法院門外亦有數十訪民到場聲援。期間有訪民被警察帶走,德國及美國的使領館人員打算入庭旁聽但遭拒絕,多名香港记者在法院外等候宣判消息。

而本台致電另一被告王清營的妻子曾潔珊,但她的電話已經關機。

廣州三君子案宣判,當局如臨大敵,不少廣州維權人士遭到“外出旅遊”。在該案開審時,已被迫“旅遊”的網絡作家野渡,下午接受本台訪問時,指自己周四晚已被國保帶走,現正在送返回家路上。他知悉好友唐荊陵被判入獄五年,苦笑指,早猜到當局不會輕判,這一個年期亦在他們朋友圈預計之內。

野渡指,從今次的判決,再一次證明,當權者在現時的中國發展環境中,容不下異見聲音,即使是較温和的推動民主方式都不可以,相信中國的民主發展,將有一段時間處於冰河時期。

野渡說:在短時期內,看不到中國的民主會結束這個“冰河時期”時期,由於近十多年,中國社會的發展受到互聯絡的影響力,對民主自由的要求提高,比以前強,就是這種對自由的要求,會某程度上動搖到這個政權,為了穩定政權就要作出打壓,只要是維持這一政體,無論誰當權都會這樣打壓。

除了野渡外,佛山維權人士李碧雲亦遭到人身限制。她指周四早上打算去醫院看病,但被幾十個國保圍堵在其妹妹家,明言禁止她周五前往廣州中院聲援唐荊陵人。

“民生觀察工作室”消息,指宣判前一日,燕薪律師曾到廣州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唐荊陵,指唐荊陵身體康健、心態從容,對判決毫不在意。

唐荊陵及王清營、袁新亭三人,是在2014年5月16日被廣州國保從家中帶走,最初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刑事拘留,6月20日轉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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