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李淑蓮受虐致死沉冤得雪 孝女堅持上訪九年送6官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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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龍口市訪民李淑蓮含恨而終九年,周五(28日)在蓬萊市法院獲得昭雪。涉案3名地方官員及3名保安一審被以非法拘禁罪宣判獲刑,刑期由4年半至8年不等,另有一名涉案官員獲釋。為母伸冤的李寧堅稱真相仍被掩蓋,她和家人將繼續抗訴和上訴。(黃小山 / 覃曉言 報道)

李淑蓮的女兒李寧向本台表示,山東省政府為了將事件控制在當地處理,特地指定了基層法院審理原本應該由中級法院審理的案子。雖6人被判刑,但案件整個事實依然被掩蓋,當天的整個宣判過程也十分匆忙。

李寧稱,即使涉案官員在庭審中說到母親李淑蓮的死亡原因被改,但判決書上母親的死亡原因依然被認定為自殺。

李寧說:剛剛判決下來了,4個官員楊新軍判了8年,謝守泉判了4年,尚德松判了是6年,還有一個是當庭釋放的。三個保安,趙焜判了5年,魯旭判了5年,王利男判了4年6個月。檢察院認為他們有自首的表現,能夠主動的去接受調查,從輕減輕處罰。上次開庭的時候,在庭審上這個案子的死法都已經改變了,它今天就是連整個判決書都沒有念完,總共庭審不到幾分鐘,直接就趕緊散庭了。4官員案我要抗訴,3保安案我要上訴。

李寧還表示,原本屬一個案子,但被官方故意分成了兩個,官方以截訪屬於國家機密,並認為她將消息發布到境內外網上,因此禁止她進入法庭見證四名官員宣判。其中一些原本不屬於機密的內容,也被官方蓋上了機密的印章。

李寧說:就是1點半開始,然後呢2點半開始,就是兩個庭嘛。第一個庭時間稍微長一點,4個官員不到一個小時,第二個庭,幾分鐘就宣判結束了。在現場的話,就是把我叫到那兒口頭宣布,說涉及國家秘密,說我在推特和微博上發布不實言論,就禁止我進入法庭。

在談及為母親伸冤九年,自己失去了所有的個人生活,但她認為這是應該為母親做的事,也看見那些曾經窮兇極惡的截訪官員、為了推卸責任而在法庭上互咬的場面。她認為自己的堅持,才終於將這些人推上了法庭,同時改變了當地很多上訪人的命運。

律師溫小姐表示,案子的審理和鑒定都有問題,但法院沒有採信律師的意見而強行判決。

溫小姐說:這個案子這個審理裡面出了很多的這個問題,他的鑒定有問題,她的死因也有問題,這些的話我們也在庭審中有提出過。但是他們還是沒有採納我們任何的意見,然後硬判了。

本台記者致電龍口市政府,但該機構值班人員以自己是新來的為由,拒絕回應。

龍口市政府:這個……我在這兒值班啊,剛參加工作不久,你說這個應該是之前的事吧?這個情況我不了解,我剛參加工作不久。

2009年9月,山東龍口人李淑蓮因店鋪被封赴京上訪,她被截訪人員帶回龍口市後遭拘禁,同年10月2日死亡,身上有毆打和電擊傷痕,但當局聲稱她是上吊自殺。此後,其正在人民大學上學的女兒李寧持續為母鳴冤,歷時九年才將部分責任官員送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