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地區兩間法院,上週對數宗涉嫌網上煽動民族仇恨、非法宗教活動案件,公開宣判。9名維族人被判刑5年至10年不等。(海藍報道)
中國官方人民網報道指,上週二(21日)喀什地區莎車縣及英吉沙縣法院,就6宗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和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犯罪案,一審公開宣判。
其中莎車縣法院有4人被判刑﹐涉及3宗利用互聯網或手機"煽動民族仇恨"罪及1宗從事非法宗教活動。
法院查明,2012年10月,被告努爾艾力.阿布都熱西提在某國外反動網站註冊並登録。今年4月6日,他將大量煽動民族仇恨及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非法電子書,上傳至該網站供人瀏覽,被點擊次數1991次,下載358次等。另一被告玉孫.艾合麥提,同樣在某國外反動網站註冊登録,將大量煽動民族仇恨、民族分裂及宣揚宗教極端思想的非法電子書、音頻資料上載至網站,法院以"煽動民族仇恨"罪分別判二人有期徒刑9年。
另外一名被告麥麥提尼亞孜.阿尤甫被法院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判刑10年。案情指﹐他今年2月底購買3張具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及宣揚暴力恐怖內容的手機存諸卡,並且與妻子觀看。今年4月底至5月初,他又將它傳播給另外二人觀看,包括一名未成年兒童。
其中一被告托合提卡迪,法院指被告在2011年11月至12年3月期間,在其家中多次與鄰居、親戚6人進行非法宗教、灌輸宗教極端思想、攻擊黨及國家政策等﹔此外,他在2012年12月至13年1月間,在家中設地下教經點,長期對3名未成年人非法教經。2013年6月,他利用葬禮等場合,對四十多人進行非法"台比力克"等活動。法院以"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罪判刑7年,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4年,合併執行刑期10年。
而英吉沙縣法院,則對三宗涉從事非法宗教活動的5人判刑。
法院指,2007年1月至2013年2月17日期間,被告蘇拉依曼.艾則孜先後為31名青少年及兒童非法教經,並收取學經者大量財物,其妻阿娜爾古麗.奧不力色依提協助丈夫教經等,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分判二人6年半及7年刑期。
另兩名被告買買提托合提.達吾提,在其兄也是被告麥麥提敏.達吾提家中私設教經點,長期對3名兒童教經。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二人分別入獄5年及7年。
而被告阿布拉.艾莎被指,09年9月至13年2月,在其家中私設地下教經點,長期對3名學齡青少年非法教經。今年1月至2月又對其女兒、兒子非法教經,法院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判刑6年。
總部設在德國的世界維吾爾代表大會發言人迪里夏提批評,臨近911恐怖襲擊週年,中國當局展開一系列有計劃、目的的政治壓制,採用過度武力手段鎮壓維族人,利用司法程序對維族人重判,唯一目的要醜化維族人的抗爭。他又指,任何法院對維族人涉及敏感政治問題宣判,司法並不獨立。
他說:任何判決都是根據中國在當地統治的政治需要,因此中國這種公判,完全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令人難以接受。另外,中國單方面的這種指控缺乏透明,目的是掩蓋及轉移維吾爾人抗爭的真實因素。
迪里夏提又指,其中兩宗判決針對互聯網上傳播訊息,這是剥奪維族人利用互聯網獲取訊息,和通過互聯網獲取更多訊息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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