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1月1日實施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明令禁止父母、監護人或親屬, “組織、引誘、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村委會、居委員會有權制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同日並實施 “自治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重點針對南疆,學校不得傳播宗教思想、組織宗教活動。 並要認同中國共產黨。(何山 報道)
《新疆日報》週三(2016年10月12日)刊登兩條有關年青人的教育條例,下月1號起實施。在題為 “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中,定明“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要求社會、共青團、婦聯、工會等,介入到家庭的事務。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應當發揮優勢”,共同做好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條例要求,未成年人的父母、監護人,要“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爲的培養”,不得“組織、引誘、強迫未成年人參加宗教活動”;或向未成年人 “宣揚極端主義思想,脅迫、強制、引誘穿著、佩戴極端主義服飾、標志、標識。” 條例定明,對未成年人實施上述行爲, “任何組織或個人有權制止並向公安機關舉報”;不得強迫、縱容未成年人經商、賣藝、乞討;或者教唆、脅迫、引誘、縱容未成年人參與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地下學經活動。
對情況比較複雜的南疆地區,官方同日公佈11月1日起實施的“自治區南疆地區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條例”。要求父母不得“以宗教的名義阻礙、干涉”未成年人接受高中教育;對辍學的,父母要 “督促其返校就讀”。校方則不得在校內傳播宗教思想、組織宗教活動。
自治區並公開黨組對教育思路乃要將“民族團結工作”作爲核心,各級學校要有“校思政德育”評估,“確保民族團結”、“抵禦和防範宗教向校園滲透”。
文件說,要大力開展 “一反兩講”、“去極端化”、新疆“三史”與“五個認同”的教育。要引導青少年反暴力講法治,“科學理性”認識宗教、“積極推進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對初中以上學生,適當開展宗教常識教育。
海外的維人組織一直批評新疆的宗教姓黨,新疆官員此前已經呼籲青年人不要留胡子,不佩戴頭巾。地方政府舉辦的老師招聘,並要求老師“不信教”,“不參與宗教活動”。早在2009年新疆7月騷動之後,政府就加強對清真寺阿訇的培訓,所有阿訇必須參加政治課程教育。在伊犁,禁止學生穿著宗教服飾參與宗教活動、齋戒和收聽、收看帶有“反動內容”的材料。有維吾爾人的護照被沒收,無法前往沙特阿拉伯朝聖。
小知識:“新疆三史”是指新疆史、民族發展史、宗教演變史;“五個認同”出自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會議,與2015年西藏工作座談會上的講話。分別是認同民族工作要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認同祖國偉大、認同中華民族、認同中華文化;到了2015年, “四個認同”新增了第五個,要“認同中國共産黨”是中國唯一執政黨,共產黨 “因人民而生,爲人民而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