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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當局決定加快普通護照管理改革,規範和簡化疆內居民普通護照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序,但強調對法定不准出境的人不會簽發護照。
新華社周四(6日)報道指,當局此舉是為滿足各族群眾合法出入境需求,表示"堅持依法簽發護照"。申請普通護照的居民,除提交戶口簿、二代身份證等身份證明資料外,根據個人出國事由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即可。
新疆居民出國旅游的需提交旅行社開具的關於旅游服務費用憑證的發票;出國探親訪友的需提交境外親屬或友人的境外身份證復印件;出國從事商務活動的需提交所屬公司有效營業執照、公司機構代碼證、公司派遣函等(個體工商戶需提供有效營業執照);出國留學的需提交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公布的國外正規高等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其他因私事由申請普通護照的,需提交與之相應的證明材料。
新疆公安機關表示,規範和簡化普通護照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序將是一項長期政策,各族群眾可根據需要隨時申請辦理。新疆公安機關將不斷增設辦公場所,方便居民就近辦理。
國際人權組織一直批評,大陸在簽發護照上歧視維人及藏人,諸多阻撓,而藏族學者唯色便曾多次申請護照被拒。紐約的《人權觀察》上月發表報告,批評中國當局利用簽發護照的雙軌制,嚴重地限制了西藏和新疆等地區所有宗教少數族群的遷徙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