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民實錄】揭縣官貪腐 前公僕遭打壓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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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汕頭市一名公務員,因配合全國人大的工作,揭露南澳縣官員腐敗,填海工程破壞生態環境後遭到打擊報復。接近17年的上訪維權得不到處理,反而被褫奪公務員身分,更被處勞教等各種打壓。(文宇晴 報道)

現年52歲的吳來喜,是汕頭市南澳縣後宅鎮的公務員,主要負責環保方面的工作。因配合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將當地生態環境隱憂以及官員腐敗問題曝光,從而被針對打壓,最後變成一位訪民,維權接近17年。

吳來喜對記者說,1998年他配合全國人大組織的採訪團工作,講述了當地填海造地破壞生態,揭露官員為了個人政績和利益,漠視民眾的生活環境。有關的腐敗問題,中央電視台的新聞節目也報道了相關內容。吳來喜說,就因為該節目內容,他慘遭當局報復、陷害,最後連工作都失去。無奈下,他只能上訪討說法。

吳來喜說:把好好的沙灘都填掉了,沙灘是旅遊勝地,我們南澳縣是一個很好的地方。所以當時我就和政府官員的觀點不同,《人民日報》、中央電視台、《光明日報》、《工人日報》、《農民日報》等中央10多家媒體,發表了30多篇批評系列的報道。報道後我就受到打擊報復,然後受到不公正待遇,在不同場所被毆打。之後以莫須有的罪名,把我的工資停發,說我是曠工,但根本沒有。

工資停發後,吳來喜一家立即陷入經濟困境。吳來喜說,父親車禍都無法拿出昂貴手術費,最後鬱鬱而終。同時,吳來喜的公務員身分被褫奪,更在他40多歲就要為他辦理退休。

吳來喜說:父親被車撞了以後,由於沒錢就在家裡死了。到現在還沒給我恢復公務員,當時我上訪的目的,主要是要求恢復國家公務員。但是最後給我辦理一般職員的退休。

由於無法在南澳縣解決問題,吳來喜只能到北京尋求幫助,也借助境外媒體公開自己的情況,希望能得到更多關注。

吳來喜說:我去北京告狀要求恢復國家公務員身分,有境外媒體報道我是捍衛熱愛民族的環保英雄,但我就被南澳縣公安機關幾十個人,在北京抓我後關押在汕頭救助站,24小時對我刑訊迫供5天5夜,當時還要以"反革命罪"判我刑。

誣陷 "反革命罪"不成,南澳縣當局更繼續對吳來喜進行不同方式的打壓。為阻止他上訪,以"妨礙公務罪"處以1年9個月的勞教,理由只是辱罵縣官。

吳來喜說:勞教書裡說我違反規定越級上訪,尤其是在2005年2月7日,召集親屬到南澳縣政府,以信訪為由公開辱罵該縣主要領導人,妨礙了公務活動。

吳來喜形容,勞教令他家破人亡。

吳來喜說:勞教後生活沒有著落,家破人亡。我妻子要離婚,小孩又失學了,他在初一時老師說你父親已經被公安機關抓起來了。

公務員轉為訪民身分後,吳來喜每天都想著維權,希望問題早日得到解決。

他說,國家政策一直提倡肅貪倡廉,特別習近平上台後,"依法治國"、"老虎蒼蠅一起打"口號,得到民眾的大力支持,可是縱觀近年來不少實名舉報者,不是判監就是成為打壓的對象,完全與國家倡議的背道而馳。

吳來喜再次要求廣東省人大主任及全國人大代表以他為例子,在今年兩會期間修訂舉報法,提議立案,保障舉報人的安全。

吳來喜說:從1988年我就開始舉報,之後就把舉報人的材料,轉交給被舉報單位或被舉報人,結果舉報人就受到打擊報復。誰去管?沒有人去管的,我由於配合全國人大曝光南澳海洋生態的問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當時是全國人大組織,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上,我感覺很悲哀。

年復年的上訪,到最後還是空手而回,但吳來喜卻稱他不會放棄,因為他亦只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希望自己的生活環境好,才會說出來,不後悔當年揭露填海灘造成生態破壞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