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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本地諮詢,特首林鄭月娥稱之為經過嚴謹「頂層立法」的《港區國安法》六月三十日生效。這份連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審議至生效一星期之前聲稱未看過條文的《國安法》,在立法第一日就把十位抗爭市民繩之於法。
七一當日數萬人上街反《國安法》,一名23歲男子唐英傑被指駕駛電單車撞向3名警務人員,該電單車上插著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旗幟。唐英傑被正式落案起訴一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一項「恐怖活動罪」,案件周五(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成首宗《國安法》案件。
奇怪的是,案發之後的一天,特區政府煞有介事的發聲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在今時今日,是有港獨、或將香港特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改變特區的法律地位、或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在沒有諮詢,當然也沒有社會共識的「立法」,這名電單車手是否驚訝自己所為等於把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這樣的法治有沒有道理?
港澳辦官員曾揚言《國安法》正要有震攝作用,不是喊喊口號做樣子,如今《國安法》動輒把犯人判至三五十年,如果震攝不了港人,反而激怒很多人,香港人堅拒做順民,《國安法》最後如何只針對極少數人?
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成立,國務院任命中聯辦主任駱惠寧,代表中央出任國安委顧問,自此,駱惠寧便是身兼中聯辦主任、港澳辦副主任以及國安委顧問三位一體主政香港事務,這位不受《基本法》22條約束的中聯辦主任對香港影響力可以有多大?
國務院同時任命鄭雁雄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這位曾處理2011至16年烏坎村維權事件的領導曾說過「境外的媒體信得過,母豬都會上樹」,他會把烏坎村維權經驗引用到香港抗爭維穩上嗎?
主持:鍾劍華、曹嘉超
(以上評論純屬主持個人觀點,並不代表本台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