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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港外望】英國脫歐難分對錯,蘇格蘭等該如何自決?
上年六月的退歐公投時,其中一個最重要的議題,就是有關退歐後究竟英國與歐盟之間協議,是所謂的「軟退歐」,即英國雖然不再是歐盟會員,卻留在歐洲共同市場,接受共同市場的要求,如維持一定程度上的歐盟公民人口自由流動權,即近日大家質疑新特首林鄭月娥,因為其丈夫而仍然所享有的「居歐權」;而所謂「硬退歐」,即英國將退出歐洲共同市場,即歐盟會視英國有如其他海外國家,然後所有貿易協議將需要重新簽訂,將不再需要承擔「居歐權」,影響英國國內的三百萬歐盟公民,以及在歐洲的一百萬英國公民。
留歐派對政府退歐的立場啟動司法覆核,認為在英國憲政底下,英國國會最大,英政府無權單方面宣佈退歐,而必須再由國會通過投票;結果在最高法院終審勝訴,於是政府被迫提出退歐草案,讓國會議員投票;國會議員特別是「留歐派」面臨兩難,應該跟隨民意?根據其選區的公投結果?根據全國公投結果?還是根據宣誓誓詞,為了英國全國的公眾利益?如議員深信,退歐將毀滅英國又如何投?又或根據最新的民意來投嗎?
這些複雜的問題,其實說明了重大議題上,其實是可以有很多相反的原則;放諸於香港特首選舉,當可知道世事不是灰色的,而是有很多不同的可能;偏偏香港民主派爭論時,卻只認為自己的原則才是原則,別人的原則就是沒有原則,既沒有尊重對方,更完全不明白辯論的意義,這是很可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