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星期四宣布,辽源市中级法院日前对长春市朝阳区违法强制拆迁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宣判,6名被告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3至5年徒刑。这起违法强拆致死事件发生在去年3月长春市湖西路棚户区。该市科新房地产公司与东霖房屋拆除公司在未与部分住户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便由王海滨等6名被告指挥和进行强拆,致使居民刘淑香在拆除过程中死于废墟中。官方新华社报道说,事件发生后,监察部责令长春市政府向吉林省政府并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令长春市市长向全市人民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