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恆鳳被判勞教三月餘仍在看守所
2013.01.07 10:25 ET
上海維權人士毛恆鳳去年10月被勞教,但其後卻一直被關押在看守所,家屬迄今已三個多月無法與她聯繫。家屬呼籲當局立即把毛恆鳳轉入勞教場所,或允許她保外就醫。
據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發佈新聞稿說,毛恆鳳的丈夫吳雪偉表示,毛恆鳳於2012年10月30日被決定勞教一年六個月後,次日即獲上海市楊浦區看守所簽發的《釋放證明書》,但她至今仍被羈押在楊浦區看守所,不允許家屬探視。看守所說是因爲沒有勞教所願意接收她;而上海市勞教當局則說,看守所沒有將毛恆鳳送過去。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勞動教養案件規定》第53條,公安機關“應當在《勞動教養決定書》送達被勞動教養人員之日起的一個月內,將被勞動教養人員投進指定的勞動教養場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