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刚之子李启铭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刑六年

河北大学校园车祸案(民间称「我爸是李刚」案)星期天一审宣判,被告李启铭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刑,赔偿死者46万元、伤者9.1万元。

法庭称,李启铭去年10月醉酒驾驶,在河北大学致1人死亡1人受伤,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据悉,法庭认为,李启铭悔罪态度较好,其父亲李刚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因而对被告酌情从轻处罚。法庭透露,去年11月李启铭的家人已与死者家人和伤者达成赔偿协议,死者陈晓凤的家属得到46万元赔偿,伤者张晶晶也获赔9.1万元。得到赔偿后,陈晓凤的家人和张晶晶都同意法庭对李启铭从轻处罚。

李启铭的父亲李刚是保定市一个公安分局的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