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多家传媒引述北京消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30日早上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表决并通过订立港区国安法草案。
香港电台引述消息,港区国安法草案获出席常委会会议的162名人大常委全票通过,预料法案全文在30日傍晚才公布。
报导说,港区国安法针对的四类罪行,包括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没有追溯期。
人大常委会完成表决后,下午会与基本法委员会开会,讨论将港区国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安排。有列席人大估计,七月一日正式实施。
记者 吕熙 责编 胡力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