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下香港可建立網絡防火牆
2020.07.08 06:28 ET
《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中的“實施細則”列明,警方只要有合理懷疑,就可直接要求發佈人士及網絡服務商等移除有關“危害國家”的訊息,這做法同樣可以適用於新聞機構。香港資訊科技界形容內地模式的網絡防火牆已正式來臨,即使總部在香港以外地區的公司亦無一倖免。
《港區國安法》實施一週後,又在毫無諮詢下突然增加了另一條實施細則。而其中一些條文則令資訊科技界、傳媒界等大爲憂慮。
實施細則列明,保安局長可授權警方,規定發佈危害國安信息或內容者,及相關網絡服務商移除相關內容;甚或限制、停止任何人連接到該平臺或相關部分;否則警方可向裁判官申請手令強行檢取電子器材,移除該信息;亦可向法院申請手令,授權警方要求有關服務商提供身分紀錄或協助解密。違例者,可被判罰款$100,000及監禁兩年或半年等。
在香港建立網絡防火牆技術上並不因難
這種要求移除相關內容、甚至可限制任何人接觸該平臺的做法,都令人憂慮大陸式的防火牆是否會降臨香港。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週三(8日)對本臺指,目前未到“防火牆”的地步,不過方保僑提到要在香港設“防火牆”,技術上不難。他續指,以目前的情形來說,未見網站、科技企業進行自我審查過濾,不過難保他日會出現這局面。
方保僑說: “我想這個是非常終極的做法,但現在事件仍在發酵。你看到很多美國公司都出來稱暫時不會交一些用戶資料給警方,所以就要看事件發酵後如何。技術上一定做到(防火牆),只要和互聯網公司供應商要求落一個防火牆,可能政府買一個防火牆放在你的出、入口,就做到了。香港也只有幾十間互聯網供應商,如果真的要做其實不難。”
方保僑表示,現時外資公司最擔心的是一旦要交資料予警方,若當中資料涉及外國人,則可能會觸犯其他國家的法律,例如歐盟《通用數據保障條例》等。他相信外資公司最壞打算是撤離香港。
方保僑說: “如果那些公司覺得要繼續在港執行業務,那麼他們就要想有什麼方法要做,還是真的要離開。爲何TikTok(抖音海外版)走得這麼快?因爲如果他要繼續遵從國安法,某程度上…(其實)亦暗示爲何其他國際公司有這麼大反應。因爲可能到時他們有機會觸犯其他國家法例,給了一些用戶數據你(警方),其實不止是香港人,可能會有其他國家。”
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週二形容是“將內地的防火長城搬到香港”,質疑警方會否要求供應商過濾網站,業界在壓力下最終或會減少甚至關閉在港的服務。
莫乃光說:不單止是影響平臺供應商要移除某些訊息,其實都是說一些中介例如互聯網供應商、手機公司等,他們可能是中介服務傳送的中介者,其實都要幫忙。例如這個訊息在域外,我移除不了。於是會否叫這些供應商、中介服務商、互聯網公司,就幫忙令到(使用者)不能到達該網站,即做過濾的工作呢?
目前,多間科技巨企如Facebook(臉書)、WhatsApp、Telegram和Google等多個互聯網通訊及社交平臺紛紛表示,會暫停處理來自香港政府索取用戶資料的要求。而抖音海外版TikTok更指數日內會撤出香港市場。
不過蘋果公司則未有加入行列,僅表示並未收到香港政府有關用戶內容的直接要求。但該公司要求香港有關部門根據美、港之間法律互助條約提交申請。
香港本地和外媒同樣面對強制刪稿威脅
除了資訊科技界,其實傳媒行業也同樣受到影響。從“港臺就臺灣能否加入世衛題問風波”可見,傳媒原以爲是正常的採訪報道都可能會觸及“紅線”。而“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傳媒已憂慮部分採訪能否進行,另外若警方要求傳媒交出相關資料時,亦有違傳媒對採訪保密的要求。過去香港都是有言論、採訪自由的城市,不少外國新聞機構駐港。在實施細則下,即使公司總部在外國,但國安法條文下無論身處何地都可觸犯,媒體在網上發佈的新聞內容都可能受影響。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週三接受本臺訪問時表示,從細則上看似乎是可以要求刪除傳媒網上文章等,憂慮網上媒體運作受影響。
楊健興說:整個網被禁…這個我想要看看。因爲現在這個細則主要是針對內容,未去到整個平臺或網媒。但如果方向是這樣,會否繼續有一些細則甚至限制一些網上媒體的整體運作呢?其實這個是不能排除。
他亦預計,面對國安法的風險,不論記者或傳媒機構,自我審查的現象只會愈來愈普遍和嚴重。
記者 文海欣、高鋒 責編 胡力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