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彩虹」大旗高高挂 亚洲「同志」运动成灯塔

《纽约时报》29日一篇报导盛赞台湾25日在总统府前凯达格兰大道举行的第12届同志游行,指出相较于其他亚洲国家,台湾相对保障同志权利,堪称亚洲同性恋者的「灯塔」。

《纽时》指出,台湾的同志运动走过很长的路,台湾允许同志服役,教育部要求教科书提倡包容同志,近年更立法保障同性恋权益,包括禁止职场歧视同志。

相形之下,亚洲一些国家政府则将同志定罪:汶莱明令同志关系触犯刑法;印尼亚齐省9月底通过立法,同性性行为将处以100下鞭刑;新加坡法院本月29日裁决,刑法377A条文禁止男性间性行为的法律并不违宪,引来「人权观察组织」谴责。

国际男女同性恋人权委员会的亚太区负责人蒲尔女士说:「台湾鼓舞亚洲大部分国家…并走在邻国前面。」但《纽时》也指出,虽然台湾是亚洲自由政治行动主义的灯塔,但最近遭到强烈反对的多元成家法案则点出其限制。(责编:胡汉强)